当时看到这个的时候,感觉我都替人绝望了,幸好投胎在中国。   有一次刷到一条视频

周律鸣法 2026-02-07 11:57:43

当时看到这个的时候,感觉我都替人绝望了,幸好投胎在中国。   有一次刷到一条视频,是一个在非洲工作的中国项目经理发的,他说,当地的一个工厂工头竟然招了十岁出头的孩子来干活,干的是成年人都嫌累的流水线活。   他一气之下把这事当场叫停,质问工头:“你怎么能雇这么小的孩子?”然后当场要求将童工开除。   本来出发点是好的,对吧?   但后来他再见到这孩子,是在一个灯红酒绿的娱乐场所,这孩子已经成了陪侍人员,很显然失去工厂“工作”的她,没有其他选择,只能陷进了更黑的深渊。   那种复杂又无力的心情,就一个字,绝。   他说自己是外派的中方管理人员,本意是保护孩子,但因为语言和文化沟通的问题,工头根本没法给他解释当地实际情况。   有时候,外来的“好心”没踩对方式,反而让人掉进更糟的境地。   咱们习惯觉得童工是绝对不能接受的,没错,这种底线必须守住,但很多地方,连这条最基本的线都没人去守。   你甚至都不能说,那孩子愿不愿意工作这件事,因为他们连“选择权”都没有,你会发现,这世界上很多儿童,连“被保护”这种概念都没听说过。   讲真,很多人可能不知道,美国其实是全球唯一没有签署《儿童权利公约》的国家,一个经常标榜“人权灯塔”的国家,连保护儿童的最基本公约都拒签。   这个公约是联合国专门为保障儿童生存、发展、受教育权利制定的,1989年通过之后,全球190多个国家都加入了,只有美国迟迟不动。   索马里早年也没签,但2015年补上了,到现在,世界上就剩美国一个人杵外边了。   而且美国自己的儿童保护系统也问题满满,所谓的“儿童保护法”,从某种程度上看,已经从“为了孩子好”变成了“孩子成了政府手里的资源”。   很多普通家庭,尤其是移民家庭、单亲家庭,一旦家长在教育方式上稍有一点被认定为“不当”,孩子就能被“依法带走”。   没有商量的余地,也没有提前告知,之后的流程不是我们熟知的“帮助家庭纠正再还回来”,而是直接把孩子纳入收养流程。   你以为收养就是温暖家庭的延续,其实很多时候更像是法庭拍卖,收养人要缴费,让法院审核,名义上是抚养孩子,过程却像是公开交易。   而原本的亲生父母“失联式失权”,再想找回孩子几乎不可能,美国的这套系统还因为收养率高而立过政绩。   看到这些,真是有点魔幻现实,难以想象,这种事情不是发生在战乱国家,而是发生在美国这样所谓的“先进法治国家”。   反观我国,对儿童权利的保护绝对不是一句空话。   从未成年保护法的逐步修订,到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强制执行,再到对家暴、拐卖、虐待等行为的零容忍,我们能切实看到制度在进步,底线在守住。   很多在国外生活过的人其实才最能感受到差距,有网友在美国长期生活,说自己在育儿方面受到各种制度性压力,打也不能打,说重了孩子可以报警,哪怕你只是出于教育目的。   而一旦孩子被带走,就算你找律师、花钱打官司,胜率也极低,孩子若被“安排”了出去,就再也没有回来的一天。   在国际层面,《儿童权利公约》成立之初,其实是希望从法律上明确,儿童具有与成年人同等的人权,只是由于年纪限制更需要保护。   而我国正式加入这项公约,并把相应义务写入法律中,早就把儿童权益放在了国家治理的一部分。   当然,我知道,我国也并非完美,比如农村偏远地区可能还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地方,但从大方向和制度保障来说,我们确实是把“保护孩子”放在了社会最重要的位置上。   这和有些国家嘴上讲“自由”,手底下却默许剥削童工,甚至把儿童当“资源”的做法,是天差地别。   这种差距,不是靠一句“我们自由”就能糊弄过去的。   看到其他国家的孩子活得那么辛苦,有的甚至一出生就好像注定了被摆布的命运,真的由衷觉得,出生在我国,是幸运。   不是说我们做得多完美,而是说我们的目标,是在不断地让每一个孩子更安全、更有尊严地长大成人。   所以每次看到别人还在拿美国那套模式当先进样板,我都想说一句,现实已经给了答案:这世界不是谁喊得响,谁就真的有人权。   看着那些新闻,我只想感叹一句,投胎到中国,真的不是一句玩笑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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