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胆子太大了!”上海,一女子看金价猛涨,就拿着28.29克金镯子去金店变现,金

智胜盐究员 2026-02-07 08:42:21

“这胆子太大了!”上海,一女子看金价猛涨,就拿着28.29克金镯子去金店变现,金店却在称上暗做手脚,称出22.44克,直接坑了她5.85克,让女子损失5499元,而不可思议的是,女子当时没发现被坑,回家看到金手镯发票上的克数,才愤怒的报了警。 高女士一看金价猛涨,直接就不淡定了,她多年前买了个20多克的金手镯,她平时也不是个喜欢穿金戴银的人,所以,手镯平时也不戴。 金手镯放在家里,她还怕一个不小心被偷,既然金价涨起来了,何不卖了变现,否则如果金价跌下来自己没抓住机会,那就亏大了。 于是,高女士决定趁着这个好行情,赶紧出手。 高女士拿着金手镯就来到一家金店,跟店员说自己要卖了金手镯。 店员说回收价是940元每克,高女士没有异议,双方一拍即合成交了。 接下来就是称重环节,店员问高女士金手镯多少克?这么多年,具体克数高女士早就忘了,她光记得是20多克,发票落在家里没带来。 高女士让店员直接称重,以称重出来的克数为准。 在她看来,金店里的称肯定准,也不可能缺斤短两,金店没这个胆子,如果金店暗中做手脚,早就被发现了,除了自己粗枝大叶,记不住自己金首饰克数的人并不多。 店员称重后,显示高女士的金手镯重22.44克,有零有整的,高女士一点都没怀疑,拿着21100元就开开心心回家了。 高女士当初买这个金手镯时,可没花多少钱,如今卖了这么多钱,她高兴的不得了。 可回到家,高女士找到买手镯时的发票,顿时傻眼了,发票上写着,她金手镯是28.29克,并非22.44克。 金手镯过了金店的称后,竟然“缩水”5.85克,她直接损失5499元。 可把高女士气坏了,她这么信任金店,竟然被套路了,她一怒之下报了警。 警方去金店调查,发现金店网购非标秤,然后,在秤上做手脚,称重时,就会少20%的重量。 好家伙,这金店胆子不是一般的大,得坑了多少记不得自己首饰克数的人呀,目前,金店老板已被刑拘。 有些人净干投机取巧的事情,自以为聪明的人才是最傻的人,人家买的多少黄金都是有数量的。 有人说,厨房秤非常准,我都先在家用厨房秤称完,再去店里打金,丝毫不差。 有人说,还是500一克的时候,我媳妇去换金饰,就被偷了5克多。后来算上新的手工费,又2500多。里外里5000多。知道后都懒得跟她着急。 现在这样的坑人事,有没有人管?查出来怎么处理商家?商家还有经营的资格吗?这样的事可能哪个商家都出现过,为什么还能经营?是他们这样做合法吗?不合法,为什么还可以经营?什么原因? 金店干这事,真就是把顾客当傻 子耍。仗着有些人记不住克重,买个非标秤暗动手脚,一坑就是百分之二十的重量,赚的全是不义之财。 高女士要是没找到发票,这笔钱就白瞎了,估计金店老板还在背后笑话她粗心。 最可气的是,这种坑人的方式防不胜防。普通人哪能想到金店会在称上做手脚?毕竟在大家印象里,金店的秤都是经过校准的,做生意最讲究个诚信。 结果就是这份信任,成了金店牟利的底气。不少网友说自己也有过类似被坑的经历,说明这种事不是个例,就是抓了大家“不会刻意记克重”“相信商家”的心理。 高女士报警太对了,就是要让这种商家付出代价。真当坑人没成本?卖黄金的人不记克数,难道买黄金的发票也是摆设?这下不仅钱要吐出来,还得蹲局子,完全是自食恶果。 《刑法》第266条规定: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金店通过改装秤具故意减少黄金重量,虚构手镯重量事实,骗取高女士5499元,已构成诈骗罪。 金店的行为并非简单的商业欺诈,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犯罪,需承担刑事处罚,同时应返还高女士损失的5499元。 对此,你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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