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就是见色起意的代价!”安徽马鞍山,一31岁男子是单身,他搜“附近的人”,和一

智胜盐究员 2026-02-07 07:42:00

“这就是见色起意的代价!”安徽马鞍山,一31岁男子是单身,他搜“附近的人”,和一女子加为好友,两人相约去公园游玩,刚坐在长椅上,男子的咸猪手就开始摸女子后背,女子吓得起身就跑,被男子拉进怀里摸她的胸和上半身,女子奋力反抗,说要报警,男子一不做二不休,直接把女子掐晕,继续上下其手。让人不可思议的是,女子最终原谅男子,导致他本来应该判刑10个月,却只判了7个月。 何某30多了,婚姻却还没着落,看到别人出双入对,他心急如焚,对女人和家庭的渴望与日俱增,既然现实中缘分难遇,他就决定在网上碰碰运气。 于是,何某经常去搜“附近的人”,和孔女士不期而遇,两个人加了微信热聊起来。 2025年3月22日下午4点多,何某邀请孔女士去公园玩,孔女士当时正好有时间,也没设防,就欣然赴约。 何某骑着电动车,载着孔女士直奔公园,找到了一个长椅,决定坐下来聊会天。 可刚坐下,何某就心猿意马,双手就不安分起来,她先搂住孔女士的腰,然后摸她的后背试探。 没想到,孔女士反应很大,她觉察出何某不怀好意,立马起身要走。 何某一看,一把拽住孔女士,顺势把她拉进怀里,开始摸她的胸和上半身。 何某怎么可能让孔女士离开?在他看来,孔女士既然赴约,说明对他有意思。 否则跟一个男人出来,能是干嘛?谈人生谈理想吗?孔女士临阵脱逃就是装清高,或者装矜持。 孔女士一看何某有恃无恐,吓得奋力反抗,她让何某赶紧放自己离开,否则她就报警。 这句话让何某很恼火,他胆大的没边了,竟然直接把孔女士掐晕,继续上下其手。 孔女士醒来后发现,自己身上青一块紫一块,到处都是红印子,大腿内侧还都是淤青。 案例里没交代是孔女士报警了,还是何某主动投案自首,说是何某主动到案认罪的。 出事后,何某家人找到孔女士,给她进行了补偿,补偿金额没做交代,但孔女士看在钱的份上,原谅了何某。 这个原谅,直接给何某减刑3个月,因为检方建议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0个月,而他被被害人孔女士原谅了,最终被判刑7个月。 有人觉得孔女士不值得同情,不洁身自爱,通过附近的人认识出去约会的,基本上都知道要干嘛了,自己要去的就别怪别人。 这件事里最扯的就是何某的逻辑:“你出来约会就是默认愿意”,这纯粹是给自己的色心找借口。 人家姑娘只是出来聊个天,凭什么就得接受动手动脚?孔女士反抗的时候还敢把人掐晕,这已经不是胆子大了,是根本没把法律当回事。 再说评论里说孔女士“不洁身自爱”的人,完全是受害者有罪论。通过附近的人认识就活该被骚扰?出门和人见面就是同意被侵犯?这种歪理简直害人不浅。孔女士就算有判断失误,但错误的根源是何某的恶行,不是她的出行选择。 孔女士选择原谅,可能是觉得拿了补偿能减少自己的损失,从个人角度可以理解,但确实也让何某少受了惩罚。 不过法律里的谅解本来就是给受害者的选择权,不能因为减刑就苛责孔女士。真正该骂的是何某,错了还嘴硬,以为别人的善意是放纵自己的理由。 何某在公园当众强行猥亵孔女士,已构成强制猥亵罪。他掐晕受害者的行为属于恶劣情节,原本应从重处罚,但因其主动投案并取得被害人谅解,法院依法从轻量刑。 受害者的谅解是酌定从轻情节,能体现双方矛盾化解,但不能抵消犯罪事实。 对此,你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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