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种人应该上征信!”重庆,一女子喜欢漂流,曾横渡琼州海峡,她去长江漂流溺亡,1个月后尸体才被发现,家人愤怒的把女子同伴告了,索赔近100万,认为同伴是漂流的提议人,邀约者,组织者,应该为女子的死亡负责。同伴大呼冤枉,案子经过2审,最后的判决出乎意料。网友:为什么不向长江索赔?为什么不起诉海豚见死不救? 重庆这名女子是个十足的户外漂流爱好者,骨子里带着一股韧劲,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挑战各类水域漂流,最让人佩服的是,她曾经成功横渡琼州海峡,这份实力,在当地的漂流圈里也小有名气。 她不仅自己热爱漂流,还组建了漂流相关的微信群,经常在群里号召大家一起参与漂流活动,算是圈子里比较活跃的人。 事发时,正值重庆主城长江和嘉陵江水流大涨,水情复杂湍急,当地水警也强化了汛期安全防范,不少漂流爱好者都主动暂停了漂流计划,可这名女子却丝毫没有在意。 此前就有群友在她的微信群里发布链接,提醒大家近期涨水,漂流有风险,可她却轻描淡写地回复,只要不被拉起来,都直接无视,言语间满是自信,丝毫没有敬畏之心。 没过多久,女子的同伴主动联系她,相约一起去长江漂流。两人都是资深漂流爱好者,此前也一起结伴漂流过多次,彼此都熟悉对方的实力,也清楚长江漂流的风险。 约定好时间后,两人便按时前往长江指定水域,没有携带专业的救援装备,也没有提前规划好应急方案,就贸然下水开始漂流。 下水后没多久,原本平静的江面突然变得更加湍急,水流裹挟着暗礁和漩涡,漂流的难度瞬间加大。 两人奋力向前漂流,可湍急的水流很快就将他们冲散,同伴渐渐跟不上女子的速度,视线里慢慢没了女子的身影。见状,同伴心里泛起一丝不安,只能加快速度往前漂,尽快抵达岸边。 顺利上岸后,同伴第一时间给女子发微信,叮嘱她上岸后尽快回复消息,可消息发出后,始终没有得到回应。 他又反复拨打女子的手机,可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,那种不安感越来越强烈,他不敢有丝毫耽搁,立刻选择报警,告知警方女子在长江漂流时失踪的消息。 警方接到报警后,立刻组织人员前往事发水域展开搜救,打捞队日夜不停作业,沿着长江流域仔细搜寻,可长江江面宽阔、水流湍急,再加上汛期水位上涨,搜救工作异常艰难。 就这样,日复一日,搜救工作持续了一个月,始终没有找到女子的踪迹,直到一个月后,女子的尸体才在长江下游被人发现,早已没了生命体征。 得知女子的死讯后,她的家人悲痛欲绝,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。在整理女子遗物、了解事发经过后,家人将所有的悲痛都转化成了怒火,认为女子的同伴必须为她的死亡负责。 家人坚称,是同伴主动邀约女子漂流,作为漂流的提议者、邀约者和组织者,没有尽到提醒风险、保障安全的义务,也没有在女子失踪后采取更有效的救援措施,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。 随后,女子家人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,将女子的同伴告上法庭,索赔近100万元,涵盖丧葬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。 面对起诉,女子的同伴大呼冤枉,他表示,自己和女子只是结伴漂流,并非什么组织者,两人都是资深爱好者,都清楚漂流的风险,而且事发时水流突然变急,他自身都难以自保,根本没有能力救援女子,更何况他上岸后第一时间就报警了,已经尽到了自己的义务。 案子很快进入审理阶段,一审结束后,法院作出了初步判决,可双方都不服判决结果,纷纷提起上诉,案子就此进入二审程序。 历经一段时间的审理,二审法院终于作出了终审判决,这个判决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——驳回女子家人的全部诉讼请求,判决女子的同伴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。 二审判决生效后,引发了全网更大范围的热议,有人认可法院的判决,认为公平公正,高风险活动就该自己承担风险;也有人依旧同情女子家人,觉得他们失去亲人却索赔无门,太过可怜。 而女子的同伴,在经历了这场官司后,也身心俱疲,虽然最终胜诉,却也因为这场悲剧,陷入了无尽的困扰。 其实,这场悲剧的发生,也给所有户外爱好者敲响了警钟,热爱不等于鲁莽,敬畏自然、重视安全,才是对自己和家人最基本的负责。 对此,你们有什么看法,欢迎评论留言~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