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,一男子跟一位19岁的女子相约见面,之后在家里发生了关系。自此之后女子一直住在男子家里,15天后女子提出分手想要离开。男子不肯,将女子控制住,女子被困后就尝试着求救,男子就把女子给弄没了。男子取出女子的手机,又把女子的19岁的闺蜜也骗出来,胁迫跟她发生了关系,之后也把闺蜜给弄掉了。这位男子的行为非常恶劣,最后,自己也迎来了悲剧的收场。 (本新闻来源:现代快报) 据报道称,男子的行为真是太恶劣了,事件告破之后,男子也被抓了,因为犯下了故意杀人罪,男子被判处了死刑、并且已执行。 现在这些男网友怎么胆子这么大,一言不合、转念就露出邪恶面目,对有着亲密关系的女子做出如此残忍之事,真的是值得反思。 一位25岁的男子张某,喜欢浏览社交网站,认识到一位19岁的女子李某。 两个人相聊甚欢,话题还挺投机,两个人聊着聊着,都对彼此产生了好感。于是,张某就开始约李某,想要线下见个面。 当时,李某也挺心动的,就过来找张某了,两个人相约在张某的家中见面,并且还在家里发生了男女之间的关系。 经过张某的一番劝说,他想要挽留李某,不妨就先同居吧! 李某想了想,也就同意了。之后就在张某家里长期居住,住了大概15天,她跟张某提出:我们还是分手吧。 说着,李某就想要离开了。看到李某想要不欢而散,张某当场就表示拒绝。 而看到张某阻拦自己不让出门,李某就想要夺门而出,谁知道张某直接就上前将李某给控制住,反锁在家里。 被限制自由之后,李某想要趁机拿起手机向外界求救,被张某知道之后,一怒之下就把她给殴打了一顿,李某很快就没了呼吸。 而这个时候,张某已经情绪上头。有了第一次,就不害怕第二次。 丧心病狂的张某还没准备收手,将李某解决掉之后,他又准备将李某的闺蜜朱某骗出来。 张某拿起李某的手机,给闺蜜朱某发去短信,当时就编造出一个谎言:说给会给她一笔金钱,让她过来。 看到短信之后,朱某还真的相信,就来到了张某的家中。 过来之后,张某也把李某的闺蜜朱某给控制住了。之后还违背了朱某的意愿,也强行跟她先发生了关系。 完事之后,眼看着朱某开始反抗,甚至想要逃离,于是,张某一不做二不休,也将闺蜜朱某给弄掉了。 这下,张某手里,就有了两个人的命了,想一想,都不禁令人倒吸一口气。 犯事之后,很快,张某就被抓捕归案。 调查之后,发现这位张某犯下了故意杀人罪、非法拘禁罪,行为极其的恶劣,他将数罪并罚。 经过较高级别的部门审核之后,认定张某的罪行较重,残忍伤害了两名19岁的女性,最终被判处死刑。(张某死刑已经执行完毕。) 看看这最后的判决,张某实在是罪有应得,害人终害己,法律可不会姑息! 1.张某将女子圈在自己家里,控制住女子不让她出去,张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? 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,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,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,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 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违法,如果在控制李某人身自由的同时,还伴随殴打、侮辱等情节,则还会从重处罚,在量刑的基础上,会增加处罚的力度。 2.张某一连伤害了两位19岁的女性,伤害她们的性命,男子会被判处死刑吗? 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主观犯有故意杀人罪,伤人的行为非常恶劣,并且有预谋导致他人去世,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,最高会被判处死刑。 结合前面的行为,张某先是非法拘禁,之后再将李某、朱某伤害致离世,这已经转化为故意伤人罪,行为非常的残忍、恶劣,并且还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,因此,张某死罪难逃。 所以说,网友仅仅只是网友,又没长期相处、知人知面不知心。隔着屏幕,你也看不清对方的心思。总之,再次提醒广大的朋友们,在网上交友的时候,线下奔现,一定要保持警惕。 切记,防人之心不可无! 对此,大家都怎么看呢,不妨一起来讨论吧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