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,一男子在网上认识了台球女助教,于是,男子告诉女助教自己是公务员,如果对方愿意出来玩,就给对方15万,如果到酒店开房就给10万,女助教心动不已当即和男子开了房,完事后,男子将20万现金交给了对方,随后又向女子借走了7000元,等男子离开后,女子仔细核验这笔钱时直接傻了眼,这竟然全部都是练功券。 湖北荆州沙市区,一名正在缓刑期的男子,靠着一捆银行练功券,上演了一出冒充公职人员骗色骗财的戏码。 这名男子姓李,2024年6月因帮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同时宣告缓刑一年,本应安分改造的他,却在缓刑期间动了歪心思。 2025年3月,李某加入了当地一家台球厅的会员微信群,在群里翻看联系人时,注意到了台球助教姚女士。 姚女士平时靠接待到店客人、提供助教服务赚钱,为了完成业绩,也会主动通过微信对接群里的潜在客户,所以当李某发来好友申请时,她没多想就通过了。 添加好友后,李某没有提去台球厅消费的事,反而很快开启了“炫富模式”。 他给姚女士发了一段视频,画面里是他车内堆着的几大捆“现金”,紧接着就谎称自己是当地法院执行局的法官,手里不仅有权,还经营着多家企业,根本不缺钱。 几句花言巧语铺垫后,李某直接抛出了金钱诱饵,明确告诉姚女士,只要愿意陪他单独待两个小时,就给15万,要是能一起去酒店,再额外给10万,还说钱可以先兑现。 高额报酬让姚女士动了心,她特意留意了李某的朋友圈动态,又简单打听了几句,觉得对方的“法官身份”和“经济实力”都可信,慢慢放下了所有防备,答应了李某的邀约。 当天晚上,两人约好碰面后,一同前往沙市区的一家连锁酒店。 到了酒店前台,李某突然停下脚步,以公职人员开房会留下记录、影响工作为由,让姚女士用她自己的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。 姚女士当时满脑子都是约定好的报酬,没察觉任何异常,乖乖用自己的身份开了房,随后两人在房间内发生了关系。 等到凌晨时分,两人从酒店出来回到李某的车上,李某从后备厢拿出一捆用塑封袋包好的“现金”,递到姚女士手里,说这里面是20万,算是提前兑现的报酬,让她收好。 姚女士接过沉甸甸的“现金”,心里十分高兴,对李某更是深信不疑。 没等姚女士下车,李某突然说自己等下要和朋友打牌,但是微信里没有零钱,想先跟她借7000元,等改天就还。 想着自己刚拿到20万,姚女士觉得借7000元不算什么,生怕得罪对方影响后续,当场就通过微信把钱转给了李某。 等李某开车离开,姚女士回到家迫不及待地拆开塑封袋,准备清点这笔“巨款”时,才发现里面的钱根本不是真钞,全是银行用来训练员工点钞的练功券,上面还印着“练功专用”的字样。 姚女士又气又急,立刻给李某发微信、打电话,要求对方退还7000元钱。 李某只勉强退还了1500元,之后就拉黑了姚女士的联系方式,彻底消失在了她的视线里。 走投无路的姚女士,最终选择报警求助,警方很快将李某抓获,也查清了他的全部犯罪事实。 李某的行为早已触碰法律红线,他冒充法院法官这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,本身就涉嫌招 摇撞骗,再用练功券冒充真钞诱导姚女士借钱,主观上没有还钱意愿,属于典型的诈骗行为。 更严重的是,他此次犯罪发生在缓刑考验期内,违反了缓刑的监管规定,依法必须撤销缓刑,对前后两罪合并处罚。 最后,法院结合各种情况,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,撤销此前的缓刑,两罪并罚后,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。 现实中,冒充公职人员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,这类骗局之所以容易得手,就是因为公职人员身份自带公信力。 不法分子往往搭配炫富、高额利诱等手段,抓住部分人贪图利益的心理,一步步诱导受害者落入陷阱。 对李某的惩处,既是对其犯罪行为的制裁,也给所有缓刑人员敲响了警钟。 缓刑不是免责的“保护伞”,而是改过自新的机会,一旦在缓刑期内再犯新罪,只会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