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,“哥哥我没钱吃饭了,给我点外卖”,“哥哥我跟前男友分手了,借我5万分手费

芹姐说法 2026-01-12 14:53:27

内蒙古,“哥哥我没钱吃饭了,给我点外卖”,“哥哥我跟前男友分手了,借我5万分手费,”,“哥哥我想开奶茶店,给我30万”,一女子频繁找郑先生要钱,郑先生在一声声“大哥哥”中迷失自我,只要她要,他就给,前后被骗走55万。甚至女子小孩的尿不湿钱、孩子聘请的保姆钱,也都是郑先生垫付的。郑先生说:谈个恋爱,我自己都负债了。 红星新闻1月11日报道了这则新闻。 据报道称,郑先生是在社交软件上认识的女子,俩人平时恋爱没其他话题,就是要钱。哥哥长、哥哥短,开口撒娇,郑先生就给。如此看来,这位郑先生也是一枚热心肠的恋爱脑。 根据郑先生回忆,一切的孽缘开端,要从2024年说起。 郑先生也是单身汉子一枚,就下载了一个社交交友软件。 注册了帐号之后,郑先生就开始使用这个软件,回头认识了一位女子。 这位女子主动加上了郑先生的微信,之后俩人就确定了交友关系,在网上展开了恋情。 交往还没多久呢,女友就给郑先生发消息,说:“大哥哥,想要跟你商量个事情,可以借我500块钱吗,我吃不上饭了。” 郑先生可是个热心肠的人,想都没有多想,就给对方转钱了。 可是谁知道,之后“没钱吃饭”,就成为了固定的借钱借口。“大哥哥,给我点一份外卖吧,我把地址发给你。” 每次听到这样的话,郑先生感觉,反正也不是啥大钱,既然对方遇到困难,作为男人嘛,就帮助一下好了。 后来,女子还跟郑先生说,“大哥哥,你不要嫌弃我,其实我有男朋友的,只是他抛弃了我,我还给他生了个孩子。” 郑先生就感觉,人生如戏啊,但是这个女子确实可怜,一个人还要带娃。所以,即便女友是这样的情况,郑先生也愿意包容。 有一次,女友发来了一段在医院的视频,画面里有一个婴儿,还有行李。女友说:“大哥哥,你看到了吗,我被抛弃了,自己一个人带宝宝来看医生。” 女友说,现在要出院了,但是又没钱。郑先生真是个大好人啊,他感觉女友真的挺可怜的,于是就转了6500元,帮她安排出院。 可是,这些要钱记录,还仅仅只是开篇,之后的一串行为,全是跟钱有关。奶粉要钱、尿不湿要钱,这些郑先生一给就是1万元。 之后女友又说,给孩子请了一个保姆,需要支付工资,大概还欠了人家3万元。郑先生二话没说,又给了3万块支付保姆费。 有一天,女友又说,跟前男友还有瓜葛,要是分手就必须把5万元的分手费补上。这下好了,郑先生又给女子转账了5万元。 后来,再次让郑先生破防的是,女友有一天提出:“大哥哥,我想要开一家奶茶店,需要30万元。”这下好了,郑先生又支付了30万元过去。 尤其令郑先生无语的是,俩人也没怎么见面,再次见面的时候,女友突然跟郑先生说:“大哥哥,我怀孕了,孩子是你的。” 这个时候郑先生才感觉自己被骗了。“她咋会怀孕呢,我又没有碰她,这个孩子是谁的?”这跟时候,郑先生才算清醒过来,眼前这个女子,满嘴跑火车,就没一句实话。 幡然醒悟,郑先生立刻拨打了110报警,被抓之后,当着办案人员的面,女子签下了一份借条,会还清郑先生所有的欠款。(合计55.3万元。) 办案人员告诉郑先生,对方根本就没有开奶茶店,所以可能还涉嫌合同诈骗,结合之前一次次骗钱,女子诈骗金额也比较高,已经被立案调查了。 “我真的好后悔啊,我就是个烂好人,提醒大家,交友一定要谨慎,不要轻易给人家转钱。”最后,郑先生非常真诚的给出了建议。 本案释法:问郑先生借钱开奶茶店,但是最后却没有开店,还借走了30多万元。女子的行为是否违法呢?前后以各种理由骗走55万元,女子将要面临怎样的刑罚? 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诈骗对方当事人财物的,数额较大的,构成合同诈骗罪。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,高达55万元,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甚至无期徒刑,并且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 本案中的女子就是,一直在虚构事实,欺骗郑先生的感情,多次要钱、借钱,甚至还虚构开店,借走30多万元,已经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。 看完本案,大家都有何想法呢,不妨一起来讨论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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