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建国前,毛主席提出用“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”定为国名,可却遭到一人强烈反对,最终

灵竹灵竹 2026-01-12 12:24:45

在建国前,毛主席提出用“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”定为国名,可却遭到一人强烈反对,最终新中国定为“中华人民共和国”。   1948年8月,毛主席在给各民主党派的复电中,提出要建立“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”,之后一段时间,这个名称被广泛使用。   1949年6月,新政协筹备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,毛主席在会上还高呼“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”。   国名定了之后要沿用很久,必须严谨,筹备会里负责起草政府组织法的第四小组,把国名作为重点讨论问题,讨论中,不同代表提出了不同想法。   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直接提出反对意见,他说有几位老先生觉得“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”名字太长,应该去掉“民主”二字,他认为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更好。   张奚若给出的理由很实在,他说,有“人民”二字就不用再写“民主”了,哪有人民不民主的道理。   说白了就是,“人民”这个词已经把民主的意思包含进去了,没必要重复,而且“民主”一词来自希腊文,原本就和人民是一个意思,他还解释,叫中华人民共和国,能清楚说明是共和不是专制,是民主不是君主。   当时的“人民”指的是工人、农民、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,还有爱国民主分子,已经把政权的性质说清楚了。   这个意见提出来后,引发了大家的讨论,之后,中共领导人和民主人士反复比较,觉得张奚若的说法有道理,周恩来后来也向政协代表解释,去掉“民主”二字,是因为“民主”和“共和”有共同意义,没必要重复,用“共和”二字更合适。   之前的“中华民国”虽然也有共和的意思,但解释起来含糊,还能作双关理解,新中国是新民主主义国家,和旧民主主义时期的国家性质不同,国名必须符合国家本质。   1949年9月,董必武在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说明国名问题时,明确表示采用“中华人民共和国”这个名称,他说共和国说明了国体,“人民”二字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,不用再重复“民主”二字。   最终,这个意见被政协全体会议接受,新中国的国名正式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,代替了最初提议的“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”。   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,如果您也认同,麻烦点赞支持!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,方便大家一同探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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