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包头,19岁男子通过游戏认识年仅13岁女孩,两人恋爱期间,女孩谎称自己16岁。但男子在帮女孩写作业时,发现女孩才上初二,男子明知女孩是幼女,却多次和女孩发生关系,男子被提起公诉,法院判决男子有期徒刑5年6个月。 据悉,19岁的男子李某整天没事干,就爱在家抱着手机打游戏。 一次游戏中,意外碰上了个叫张某的小姑娘,俩人玩得特别合拍,打完就加了好友,天天约着一起上线。 聊得多了,俩人就看对眼了。 李某问张某多大,张某怕他嫌自己年纪小,就装出一副成熟的语气说自己16了,还发了几张化了淡妆的美颜照片。 照片里的她扎着高马尾,穿着宽松的卫衣,看着还真像个青涩的高中生。 李某也没多想,直接就表白了,张某立马就答应了,俩人就这么在网上处上了对象。 之后俩人天天聊天,张某时不时吐槽作业多、老师管得严。 李某只当是小女生撒娇,压根没往心里去,还总安慰她熬过初中就好了。 直到有一回,张某苦恼说数学卷子太难,求李某帮忙写。 李某架不住软磨硬泡,让她把作业拍过来。 结果点开照片一看,作业本封皮上明明白白写着“XX二中初二年级”,当时李某心里就咯噔一下。 他赶紧追问张某到底多大,张某被问得没办法,才支支吾吾承认自己刚满13岁,怕说真话李某就不要她了。 知道真相的李某,心里也纠结过,但转念一想觉得小姑娘看着不算小,又是自愿跟自己好的,就抱着侥幸心理没断联系。 每次见面,李某都会给张某带点小零食、小玩具,哄得小姑娘特别开心。 一来二去,他多次和这个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了性关系。 李某还反复叮嘱张某,这事一定要瞒着家里人,不许跟任何人说。 纸包不住火,张某的爸妈发现女儿最近总是魂不守舍,放学回家也越来越晚,书包里还多了些从没见过的零食。 更反常的是,张某以前很爱玩手机,现在却总是躲着他们看手机,一听见父母的脚步声就赶紧锁屏。 父母觉得不对劲,再三追问之下,张某才哭着说出了实情。 得知真相的爸妈又气又心疼,当场就报了警。 警方很快找到李某,将其依法刑事拘留。 案件侦查终结后,检察机关审查认为,李某明知张某是幼女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,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,依法对其提起公诉。 《刑法》第236条规定,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 李某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,从其身体发育状况、言谈举止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,还跟幼女发生关系,触碰法律底线。 法庭上,面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,李某没有任何异议,全盘承认了所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。 他当庭表示认罪认罚,还说自己当初心存侥幸,知道错了,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。 法院审理后认为,就算女孩瞒了年龄,只要李某能从“她是初二学生”、“亲口承认刚满13岁”这些实打实的情况里,判断出她还没满14周岁,就算是明知,别想拿“被骗了”当借口脱责。 “自愿”根本算不上性侵幼女的护身符。小姑娘年纪太小,身心都没发育好,压根不懂性行为意味着什么,也没有能力做这个决定。 法律直接不认这种“自愿”的说法,就是从根儿上断了坏人钻空子的念想。 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,且被害人系未满14周岁的幼女,应依法从重处罚。 最终,法院判决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。 对此,你怎么看?



天天向上
长大也是有一身好本领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