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,34岁男子经媒人牵线认识了26岁女子,见面后男子给对方支付了2万彩礼,还给

蜜蜂说社 2026-01-06 21:47:05

重庆,34岁男子经媒人牵线认识了26岁女子,见面后男子给对方支付了2万彩礼,还给媒人4000元的感谢费。谁知才同居了10天,男子就发现未婚妻脑袋有点不灵活,便把未婚妻送回娘家,这才知道未婚妻竟然患有智力二级残疾。男子一气之下将未婚妻、媒人告上法庭,要求返还彩礼2万元、感谢费4000元,法院这么判。(来源:裁判文书网,重庆涪陵区法院)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,男子李某从小性格就很内向,不善言辞,辍学之后,李某便去外地打工。 这么多年来,李某一直忙于工作,却忽略了自己个人的感情问题,等李某幡然醒悟的时候,竟然发现自己已经34岁了。 面对父母的再三催促,李某心里也着急,刚好王某就是干这一行的,李某于是请王某帮忙,并向其约定,事成之后感谢费一定少不了。 王某的效率很高,很快就给李某介绍了一名26岁的女子陈某。 李某和陈某见面之后,李某的第一感觉就是对方不爱说话,不过这并没有关系,两个人也算是性格相投。 在见面三天之后,李某便正式向陈某提亲,并支付给陈某的父母2万元的彩礼。 举办完订婚仪式,两个人正式确定了关系,并开始同居。对待这个年龄比自己小很多的“小娇妻”,李某疼爱的不行,有时间就会带着她出去玩。 这天李某带着陈某在公园的湖上划船,刚开始两个人聊的挺愉快,可不知怎么回事,两个人竟然发生了口角,期间陈某更是把李某的眼镜抢了过来,直接扔在了水里。 经过这件事之后,林某就感觉陈某的脑袋好像有些不灵光,第2天就把陈某送回了娘家。 李某正准备回家的时候,遇到陈某的同村村民,村民告诉李某,陈某患有精神类的疾病。 这可把李某给气坏了,自己确实是一心的想找个媳妇儿过日子,可从来没想过凑合着过。 王某竟然给他介绍这样的人,一点道德都没有。 而陈某的家人更可恨,竟然隐瞒事实。 气愤不已的李某一直诉状将王某以及陈某的家人告上法庭,要求退还彩礼2万元以及感谢费4000元。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,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? 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》第5条规定,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法院应予以支持: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 法院审理认为,李某与陈某认识三天后便决定了关系,并支付给陈某2万元的彩礼,不过双方并没有登记结婚,李某有权要求退还彩礼。 不过考虑到李某与陈某已经同居,且两个人发生实质性的关系,如果陈某全额退还彩礼的话,对于陈某来说并不公平。 而王某介绍陈某与李某认识,对于陈某的精神状况并不知情,并非有意隐瞒。 综上,法院酌情判定陈某家属退还给李某1万元的彩礼,王某返还给李某4000元的感谢费。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,关注@康康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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