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嫁未分财产就可拒养老?镇江这起判决,戳中千万家庭的隐痛 镇江句容这起赡养纠纷,戳中了无数家庭的敏感神经。年过八旬的老夫妻身患脑梗、糖尿病等多种慢性病,每月仅两百多元养老金,一年医疗费就花了九千多,生活难以为继。他们育有三个女儿,二女儿招婿上门同住,接手了家里生意,而大女儿和三女儿出嫁后,未分得半点家产,这才有了“没分财产就不养老”的争执,也把“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”这一旧观念,拽到了法律和人性的天平上。 网友的争论瞬间炸开锅:有人共情女儿“付出与回报不对等”,觉得父母偏心在前,女儿拒养在后;也有人怒斥“赡养不是交易”,父母含辛茹苦把孩子养大,难道抵不过一份家产?其实这起案件的核心,早已不是家务事那么简单。 法院的判决给出了明确答案:赡养是法定义务,与是否分财产无关,但分担比例需兼顾公平。最终判决二女儿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,承担50%医疗费;大女儿和三女儿各每月支付300元,各承担25%医疗费。这个结果既没搞“一刀切”的平均主义,也没纵容“不继承就不赡养”的歪理——二女儿长期同住、受益更多,就多承担责任;出嫁女儿虽未分财产,也需履行法定赡养义务。 这起判决撕开了很多家庭的遮羞布:现实中不少父母把房产、存款全留给儿子,却默认女儿该多尽赡养义务,形成“财产归他,责任归她”的畸形格局。可《民法典》早已明确,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,不因性别、婚姻状态或是否分家产而免除。那些觉得“没分财产就不用养老”的子女,忘了父母养育的十几年,从来不是用金钱能衡量的;那些偏心的父母,也该明白“一碗水端不平”的后果,往往是晚年无人真心照料。 赡养从来不是讨价还价的筹码,而是刻在血脉里的责任,更是法律划定的底线。家产可以不均分,但孝心不能打折扣;父母或许有偏心的遗憾,但子女不能有失责的过错。家庭和睦的关键,从来不是算计谁多拿了、谁少给了,而是把权利和义务摆明,把体谅和感恩放在心上。 你身边有类似的家庭矛盾吗?如果是你,会怎么平衡赡养义务和财产分配的关系?养老不是买卖帐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