绍兴的陈师傅最近心里堵得慌——他为了买房,连首付都是借的,结果销售承诺的72万黄金,等了五个月还没影。这事儿听着像段子,可对陈师傅来说,却是实打实的糟心事。 陈师傅买的房子119平米,总价219万。当初销售拍着胸脯说:“买就送72万黄金,相当于直接打折!”陈师傅一算,这黄金要是变现,能还不少债,咬咬牙借了钱签了合同。结果呢?从付首付到现在,每次问销售,对方不是“流程中”就是“领导审批”,连个准信都没有。现在陈师傅每月要还房贷,还要还借的首付钱,总负债400多万,压力大得睡不着觉,直说:“早知道黄金拿不到,打死我也不借钱买房!” 这事儿可不是个例。去年杭州临安的华发荟天府也搞过“买房送黄金”,有业主买了100平的房子,销售承诺送1050克黄金,按当时金价算值47万。结果网签四个月了,黄金连影子都没见着。销售一会儿说“黄金涨价要重新定政策”,一会儿说“七月前肯定送”,可业主们等得心慌——这口头承诺,到底算不算数? 更气人的是,这类“送黄金”“送车位”的促销,往往只停留在销售嘴里,合同里连个字都没有。陈师傅的购房合同里,根本没提黄金的事;杭州那位业主,也没和开发商签过相关协议。等出了问题,开发商一句“销售个人行为”“未载入合同”,就能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。可购房者呢?钱花了,债背了,承诺的福利却成了空头支票,这找谁说理去? 说到底,这事儿暴露的是开发商的“促销套路”——用夸张的福利吸引购房者,却把风险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。销售为了拿提成,什么话都敢说;开发商为了清库存,什么承诺都敢给。可购房者呢?大多是普通家庭,攒一辈子钱才买套房,结果被一句“口头承诺”坑得负债累累。这不是欺负人是什么? 其实,法律早就给购房者支了招——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销售人员的职务行为,后果由开发商承担;如果开发商故意告知虚假情况,导致购房者被骗,这属于欺诈,合同可以撤销,钱还能要回来。可问题是,大部分购房者哪懂这些?他们只知道“销售说的肯定算数”,结果吃了哑巴亏。 所以啊,咱们购房者得长个心眼——销售的话,听听就行,千万别当真;真要买房,一定要把所有承诺写进合同,白纸黑字才靠谱。要是开发商不肯写,那就得琢磨琢磨:这福利,是不是画的大饼?这房子,是不是真值得买? 最后想问问大家:你买房时遇到过类似的“口头承诺”吗?是顺利兑现了,还是像陈师傅一样被坑了?评论区聊聊呗,咱们一起避避坑,别让辛苦赚的钱打了水漂! (事件来源:1818黄金眼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