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9年6月的一天,时任山西省委副书记、副省长的郑林,踏着乡间土路走进文水县云周西村。这片土地长眠着少年英雄刘胡兰,他本是带着缅怀与关切来视察,可听完当地工作人员关于追查出卖烈士叛徒的汇报,顿时勃然大怒,一巴掌拍在了桌案上。 桌上的搪瓷茶缸跳了起来,茶水溅湿了汇报文件的一角。郑林的眼睛瞪得发红,手指敲着桌面说:“刘胡兰十四岁就敢面对铡刀,你们追查叛徒追了八年,连个名字都没弄清?这是失职!”在场的村干部和公安人员面面相觑,有人小声嘀咕:“当年情况乱,证人死的死、散的散,哪那么容易查。”郑林听见了,抓起桌上的文件摔在桌上:“不容易?那是一条人命!是毛主席题词‘生的伟大,死的光荣’的英雄!你们拿着国家俸禄,连给烈士一个交代都做不到?” 这事得从1947年说起。那年1月12日,刘胡兰因为拒绝投降,被国民党阎锡山部残忍杀害。她牺牲后,党组织很快锁定了告密的线索——当时有三个村民被敌人抓去带路,其中一人为了保命,指认了刘胡兰的身份。可解放初期,全国忙着剿匪、土改和恢复生产,这件事就被暂时搁置了。直到1956年,中央要求各地彻查革命烈士被害的细节,给家属和社会一个明确的交代,文水县的调查才重新启动。 负责调查的公安人员叫王建国,是个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兵。他带着两个助手,跑遍了云周西村周边的十几个村子,找了上百个当年的见证者。可问题比想象中复杂:当年被抓的三个带路人,一个在1948年的战斗中牺牲,一个去了内蒙古隐姓埋名,剩下的那个叫石五则的,早在1951年就因为包庇地主被劳改,1956年释放后回了村,每天扛着锄头下地,看起来就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。 王建国第一次找石五则谈话,是在村西头的打谷场。石五则蹲在地上抽旱烟,听明来意后,手明显抖了一下,烟灰落进鞋窠里也没察觉。他支支吾吾地说:“我……我就是带他们找了找,没说是刘胡兰啊。”王建国盯着他的眼睛:“那你为什么没像另外两个人一样被枪毙?因为你说了实话,可你没说实话的全部。”石五则低下了头,半天没吭声。 第二次谈话,石五则承认了告密,但只说“是敌人逼我的,我没办法”。王建国把当年的审讯记录翻出来,上面清清楚楚写着:石五则被抓后,敌人用枪指着他的头,说“不说就崩了你”,他吓得尿了裤子,不仅指认了刘胡兰,还带着敌人去抓了另外几个党员家属。可等敌人撤了,他却跑到村公所,说自己是“被逼无奈”,想蒙混过关。 郑林听完这些汇报,气得在屋里来回踱步。他想起自己1942年在晋绥边区当县委书记时,也处理过类似的事——有个村长因为怕被报复,隐瞒了汉奸的行踪,导致三个地下党员被抓。当时他也是这么拍桌子骂人:“你怕死,可那些党员不怕死?你图一时安稳,可老百姓要记你一辈子!”现在几十年过去了,这种“怕担责、想糊弄”的毛病还在,他能不火大? “传我的命令,”郑林停下脚步,声音像打雷,“成立专案组,由王建国牵头,把石五则的案子重新查一遍,所有证据都要经得起推敲。还有,把当年知道情况的人再找一遍,哪怕翻遍整个山西,也要把真相挖出来!”他转头对文水县委书记说:“刘胡兰的墓就在村东头,你每天上班路过,能不能对着她的墓碑问问自己,有没有尽到责任?” 专案组的工作比预想的更艰难。石五则被抓后,一开始还抵赖,说“都是老黄历了,还翻出来干啥”。可当王建国拿出当年被他指认的党员家属的证词,还有敌伪档案里的记录,他的心理防线慢慢崩溃了。1959年8月,石五则在看守所里写了份悔过书,详细交代了告密的过程:“那天敌人把我绑在树上,用鞭子抽我,我怕死,就说了刘胡兰是共产党员。后来我后悔,可不敢说,怕敌人回来报复我家人。” 1960年3月,文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石五则的案子,认定他犯有“反革命告密罪”,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判决结果公布的那天,云周西村的村民挤在村委会门口,有人放起了鞭炮,有人抹着眼泪说:“胡兰妹子,这下能闭眼了。”郑林没有参加庭审,他让秘书给王建国带了句话:“案子结了,可教育不能停。要让所有人知道,背叛英雄的人,永远逃不过历史的审判。” 后来,郑林每次去文水,都会去刘胡兰的墓前坐一会儿。他会摸着墓碑上“生的伟大,死的光荣”八个字,想起当年那个扎着羊角辫、举着拳头说“怕死不当共产党”的小姑娘。他说:“我们这些活着的人,欠英雄的债太多了。能做的,就是把每一个细节查清,让他们的事迹不被歪曲,让他们的精神代代相传。” 这件事过去了很多年,可村里的人还记得郑林拍桌子时的样子,记得王建国带着专案组挨家挨户走访的身影,记得石五则在法庭上低头忏悔的模样。因为他们明白,守护英雄的尊严,从来都不是一句口号,而是要付出实实在在的努力,甚至得罪人、碰钉子。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?欢迎在评论区讨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