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常熟,李女士在当地一家公司做文员,奶奶去世时,她向经理申请5天事假,经理和人事都批了,她买票坐高铁回家,上车后人事称总公司法人不批假,让她主动离职才能回家。处理完丧事后,公司以她上班摸鱼等理由开除她,还拖欠工资、未缴社保。她求助劳动部门,此事引发关注。 (来源:红星新闻、潇湘晨报) 李女士在一家公司做文员,入职才一年多,本想着好好工作,攒点经验,可一场变故让她糟心的很。 2025年7月的一天,李女士接到家里电话,奶奶去世了。她整个人都懵了,缓过神后,她赶紧去找经理请假。 经理看着她红肿的眼睛,没多说什么,很快就在请假单上签了字。李女士又拿着请假单去人事部门备案,人事也同意了。 得到批准后,李女士顾不上收拾心情,匆忙买了最近一班回家的高铁票。她坐在高铁上,心里满是悲伤。她想着回家后要好好操办奶奶的丧事,让奶奶走得安心。 可就在她沉浸在悲伤中时,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。她打开一看,是人事发来的消息。人事说总公司法人不批她的假,让她主动离职才能回家。李女士家里正办着丧事,哪有心情考虑离职的事。 她赶紧给人事打电话,电话那头人事的态度十分强硬,说这是上面的决定,她也没办法。李女士试图解释家里的情况,可人事根本不听,只是一味地让她按要求做。 李女士想不明白,明明经理和人事都批了的假,怎么总公司法人突然就不批了。 她想找经理帮忙,可经理却说他也无能为力,只能让她和人事再沟通。李女士感到无比绝望,她觉得自己就像一颗棋子,被公司随意摆弄。但她知道,家里的事不能耽误,她只能先回家处理丧事。 回到家后,李女士忙前忙后地操办奶奶的丧事。她看着奶奶的遗像,心里暗暗发誓,一定要为自己讨回公道。丧事办完后,李女士回到公司,准备找公司理论。 可她刚到公司,就收到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。通知上写着,公司以她上班摸鱼,是“害群之马”为由,将她开除。 李女士每天工作都认真负责,从来没有摸鱼的情况,她怀疑公司是因为之前请假的事故意刁难她。 她想起之前老板林先生曾找她谈话,想让她转岗。她觉得自己不适合要转岗的工作,就拒绝了老板的要求。 从那以后,她就感觉老板对她的态度变了,经常在工作中挑她的毛病。她觉得这次请假只是一个公司在等的借口,公司早就想找借口开除她了。 李女士找到老板理论,老板却一口咬定她上班摸鱼,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。李女士拿出自己的工作记录,证明自己每天都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,根本没有摸鱼的情况。老板却根本不看,只是让她赶紧收拾东西走人。 李女士感到无比委屈,她为公司辛苦工作了一年多,却换来这样的结果。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 她找到一位律师咨询,律师告诉她,公司批假后又反悔逼她离职,没有合法依据,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她可以主张2N赔偿金。 律师还告诉她,公司一直没有给她缴纳社保,这违反了强制性规定。她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,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公司限期补缴,并加收滞纳金。李女士听了律师的话,心里有了底。 她按照律师的建议,给公司发了一份《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》,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、赔偿金,并补缴社保。公司收到通知书后,并没有理会她的要求。李女士没有放弃,她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求助。 劳动部门详细了解了情况后,表示会尽快介入调查。 8月底,李女士收到了公司补发的拖欠工资。但她发现,工资里并没有包含赔偿金。她再次找到公司,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。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,还说她是在无理取闹。 李女士继续向劳动部门反映情况,劳动部门经过调查后,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要求公司支付李女士2N赔偿金,并补缴社保。 公司的这种做法实属不该,员工奔丧是人之常情,公司不仅不体谅,还借机刁难员工。不缴纳社保更是严重违法,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。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,员工在遇到直系亲属去世等特殊情况时,有权请假处理丧事。公司批假后又反悔,属于违约行为。而且,公司不缴纳社保,更是严重违反了强制性的规定,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。 对于员工来说,在遇到类似情况时,一定要保持冷静,不要被公司的威胁和刁难所吓倒。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,知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,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 对于公司来说,应该加强管理,提高人性化水平。在制定规章制度时,要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和需求,做到合理合法。在处理员工问题时,要尊重员工的权益,以沟通和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,而不是采取强硬和违法的手段。 员工在入职时,一定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,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。如果公司有不合理的条款,要及时提出异议。 在工作中,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,但也要学会保护自己。遇到问题,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向劳动部门投诉,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 目前,李女士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,也收到了开庭通知书,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1月29日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