终于反转了!上海女子冲阳台水溅楼下,遭邻居踹门殴打后挥刀自卫,检察官:法不能向不法止步 终于反转了!上海,女子用水冲阳台,水落到楼下邻居家,面对邻居质问,女子冷言冷语。邻居一气之下,踹开女子家防盗门闯进屋内,将女子一顿猛揍。女子丈夫从厨房跑出来,将邻居拉开,邻居再次扑上去踢踹女子,女子慌乱中抓起菜刀朝邻居乱挥,砍伤了邻居头部,经鉴定为轻伤2级,女子因故意伤害罪被批捕。检察官坚持,法不能向不法止步,案件终于迎来大反转! 徐某某家住某小区2楼,和1楼邻居康某,因琐事一直有矛盾,两家积怨颇深。 2024年3月的一天下午,徐某某在阳台用水冲洗窗台的灰尘。水流顺着阳台缝隙往下淌,滴到了1楼康某晒在院子里的被褥上。康某看到自家刚晒的被子被淋得湿漉漉,火气“噌”地就窜了上来,扯着嗓子站在院子里朝2楼骂。徐某某听到骂声,扒着阳台往下看,非但没道歉,反而呛了一句:“我在自家阳台泼水,关你什么事?” 这话彻底点燃了康某的怒火。他顾不上找物业调解,也没想着敲门理论,直接冲到2楼,对着徐某某家的防盗门狠狠踹了过去。“哐当”一声巨响,门锁被踹坏,门板直接变形。康某红着眼冲进屋里,一眼就看到站在客厅的徐某某,上去就揪住她的衣领,抬手就扇了两个耳光,拳头也跟着雨点似的落在她身上。 徐某某被打懵了,疼得尖叫连连。正在厨房择菜的丈夫听到动静,赶紧跑出来拉架,使出浑身力气才把康某拽开。他护着徐某某往后退,嘴里连声劝:“有话好好说,别动手!”可康某已经打红了眼,挣脱开他的手,又扑上去对着徐某某的腰腹和腿部一顿猛踹。 眼看丈夫拦不住,自己又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,徐某某的求生欲瞬间拉满。她慌乱中瞥见厨房案板上的菜刀,想都没想就冲过去抓在手里,朝着扑过来的康某胡乱挥舞:“别打了!再打我不客气了!”康某压根没把她的警告放在眼里,依旧往前冲,结果躲闪不及,头部被菜刀划了一道口子,鲜血立马涌了出来。 这一下,所有人都僵住了。康某捂着流血的头,疼得龇牙咧嘴,再也不敢往前凑。徐某某的丈夫赶紧拨打了120和110,康某被送医后,经鉴定为轻伤二级。本以为这是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互殴,没想到警方介入后,却以故意伤害罪将徐某某批捕。 这个结果让徐某某一家彻底懵了。徐某某哭着说:“是他先踹门闯进我家打人的,我拿刀只是想自保啊!”可康某这边不依不饶,坚持说徐某某是故意伤人,要求追究她的刑事责任。邻里们也议论纷纷,有人说徐某某泼水不对在先,也有人说康某踹门打人太嚣张,这事闹到这步田地,双方都有责任。 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后,检察官没有简单地看伤情鉴定,而是调取了事发时的楼道监控,又走访了周围邻居,把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捋得清清楚楚。检察官认为,徐某某往楼下泼水确实有错,面对邻居质问时态度也不好,这是引发矛盾的导火索,但这绝不是康某踹门闯宅、暴力伤人的理由。 康某的行为,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伤害罪,属于明显的不法侵害。徐某某在被持续殴打、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,持刀反击的行为,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。不能因为她造成了对方轻伤,就忽视了康某先动手的不法前提,更不能让守法者为不法者的过错买单。 基于这个判断,检察院果断作出不起诉决定,案件迎来了大反转。徐某某洗清了故意伤害的罪名,而康某则因为非法侵入住宅和故意伤害,被追究了相应的法律责任。 这事闹得沸沸扬扬,也给所有邻里提了个醒:鸡毛蒜皮的小事,忍一忍就过去了,逞一时之快动手打人,甚至私闯民宅,最终只会害人害己。更重要的是,这个案子让大家看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——法不能向不法让步,面对不法侵害,公民有正当防卫的权利,这份权利,必须被法律牢牢守护。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?欢迎在评论区讨论。

用户88xxx88
这种人不应该打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