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一男子常年在外打工,妻子在老家陪读,谁知,妻子趁丈夫不在家偷偷与另一男子同居

云舟史策说 2025-12-26 11:19:41

四川一男子常年在外打工,妻子在老家陪读,谁知,妻子趁丈夫不在家偷偷与另一男子同居,还怀了孕!男子回家苦劝妻子回头,不料妻子不仅严词拒绝,还将孩子生下并跟情 夫姓,男子羞愤交加,一怒之下将两人告上法庭!   郑大哥(化名)和妻子谢琴(化名)是通过相亲认识的,两人当初感情基础并不算深,但在家人的撮合下,觉得彼此条件合适,便很快结了婚,婚后不久,孩子出生,家庭的经济压力随之而来。   为了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开支,作为家里面顶梁柱的郑大哥选择外出打工,常年在外奔波,把家里的一切托付给妻子。   谢琴则留在老家,一边照顾孩子,一边陪孩子读书,起初,夫妻之间还能保持联系,郑大哥定期寄钱回家,也会在电话里关心家里的情况,然而随着时间推移,两人聚少离多,感情逐渐变淡,郑大哥忙于工作,对家里的细节关心得不够,而谢琴在长期独自生活中,心态也发生了变化。   后来,郑大哥从旁人口中隐约听到一些风声,说妻子和一名外地男子关系密切,起初他并不愿意相信,直到回家后发现妻子的生活状态明显异常,进一步了解后,郑大哥才得知,妻子已经怀了孕。   面对这一事实,郑大哥内心受到极大冲击,他多次与妻子沟通,希望她能考虑家庭和孩子,及时回头,结束这段关系,然而谢琴态度坚决,不仅拒绝了郑大哥的劝说,还执意将孩子生下,并让孩子随同居男子姓氏。这一决定彻底击碎了郑大哥的底线。   羞愤、愤怒和无力感交织在一起,郑大哥最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,他将妻子和与其同居的男子一并起诉至法院,要求依法处理,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,法院对双方的婚姻状况、同居事实以及孩子出生情况进行了调查取证。   法院查明,两人的关系还处于婚姻存续期间,这样的行为已经足以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。 最终,法院依法作出判决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鉴于谢琴当时正处于哺乳期,法院对其依法适用缓刑一年执行。   判决结果公布后,引发了不少网友讨论,有人认为郑大哥常年在外打工,婚姻缺乏陪伴,但这并不能成为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的理由,也有人感叹,夫妻长期分离容易埋下隐患,但任何选择都应承担相应后果。   信息来源:裁判文书网

0 阅读:1

猜你喜欢

云舟史策说

云舟史策说

感谢大家的关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