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绝了。 一家涮肉店,关门整顿,三天内所有顾客全额退款,还要找人索赔34万。 就因为一个女的,让她带来的狗,爬上桌子,吃了一整盘生羊肉。 最骚的操作是,这女的还拍了视频,发到了网上。 我有时候真搞不懂,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脑回路?炫耀?觉得自家狗子高人一等? 但这事儿最扎心的,根本不是这个女的有多奇葩。 而是店家。 你敢信吗?店员、店长,眼睁睁看着狗上了桌,看着它吃肉。没人管。 他们怕什么?怕得罪这个女顾客。 怕她闹,怕她给差评,怕她“不好惹”。 结果呢? 为了不得罪这一个人,你把所有潜在的、来过的、未来的顾客,全给得罪了。 这笔账算得,真是“聪明”。 说白了,如果那个女的,但凡有点脑子,不发这个视频呢? 这事儿是不是就过去了? 我们这些人,是不是还在傻乎乎地去吃“狗舔过的盘子”涮的肉?想到这儿我后背都发凉。 那个视频,不是问题的根源,它只是一个证据。一个把桌子底下的烂事,掀到桌面上的证据。 它证明了这家店的底线,是可以为了不得罪人,而后退、后退、再后退的。 现在好了,34万。 用34万买一个教训:有时候,当个“不好惹”的老板,比当个谁都不得罪的“老好人”,重要得多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