色字头上一把刀!河南一17岁女孩邀请男友到家里住,女孩提出分房睡,可男友却不依,

史叔温情 2025-12-23 16:26:16

色字头上一把刀!河南一17岁女孩邀请男友到家里住,女孩提出分房睡,可男友却不依,说女孩太敏感了,女孩拗不过,就同意了男友的要求!2人一起睡,结果,2人当晚就发生了关系,事后女孩将此事跟父母说了,父母气得不行,直接报了警,说男孩侵犯了女孩!男孩母亲解释,儿子是女孩邀请去住的,2人又是情侣,这怎么会是犯罪?   “我们本来说好了分房睡的,谁知道他竟然当场变卦,逼着我发生关系!”法庭上,17岁的丽丽声音颤抖,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充满了委屈与愤怒。   这场本应是甜蜜的情侣同游,却因为一方的边界失守变成悲剧,这起案件也引起大家对亲密关系中“性同意”的讨论。   2024年8月,小董和丽丽同游郑州。丽丽为了省开房的费用,就主动提出让小董住到自己家,还特意强调两人必须分房睡。   小董表面上满口答应,心里却想当然的认为,“分房睡”不过是女孩家故作矜持的借口,并已经开始期待即将到来的一夜春宵。   入住当晚,丽丽把客房收拾好,小董却赖在她的卧室里不肯走。丽丽当场就慌了,可架不住小董的软磨硬泡,只能勉强同意让他留在卧室。   可一步错步步错,接下来发生的事已经完全超出了丽丽的掌控。她万万没想到,自己的妥协竟成了对方得寸进尺的借口,当晚小董就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。   事发后,丽丽把自己被侵犯的全过程告诉了父母。父母立即报警。面对警方调查,小董矢口否认,坚称两人是自愿发生关系,还倒打一耙,说是丽丽主动邀约。丽丽的父母听后,怒斥小董“禽兽不如”。   然而更让人愤怒的是,小董的母亲为了证明儿子“清白”,拿出了微信聊天记录,显示丽丽曾发过“好想你”的留言。   可这条留言根本无法推翻性侵事实,法院明确表示,事后的情感波动不能等同于事发时的自愿,“性同意”必须是即时、明确、不能靠猜测推定的。   2025年9月,一审宣判小董构成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。法院强调:邀请同住绝不等于同意发生性关系,情侣关系也不是逾越边界的借口,任何未经明确同意的性行为,都是犯罪!   这个判决的警示作用非常鲜明:恋爱再美好,也不能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线,尊重对方的意愿是相处的前提。   家长更要重视性教育和法治教育,让孩子明白,“同意”才是发生亲密关系的唯一前提,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毁掉一生。  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。性同意强奸 信息来源: 红星新闻2025年12月21日报道 深圳新闻网2025-12-22|17岁男生应女友邀请到家中同住,结果被控强奸,获刑2年9个月 文|墨海 编辑|史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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