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女士对毒狗案一审判决不服,又联合10名狗主人提起上诉,要求按最高10年以上量刑

冷梅蓝天 2025-12-23 10:05:50

李女士对毒狗案一审判决不服,又联合10名狗主人提起上诉,要求按最高10年以上量刑重判,居心叵测。如今狗患 屡禁不止,公共场合遛狗不拴绳,狗咬人事件层出不穷,平民百姓深受其害,狗主人无动于衷。 谁见过凌晨三点被楼下狂吠的狗吵醒的滋味?谁试过牵着孩子在小区散步,突然窜出一条没拴绳的大狗,吓得孩子哭着躲进怀里的慌张?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,天天上演。上个月楼下张大爷买菜回来,被一只松狮扑倒在地,胳膊肘磕出一道血口子,去医院打狂犬疫苗花了八百多。 狗主人就站在旁边看,不仅没道歉,还嚷嚷“我家狗不咬人,是你自己撞上来的”。张大爷气得浑身发抖,报警后也只拿到一句“协商处理”。这样的事多了,老百姓心里的火压都压不住,可狗主人永远有借口,要么说“狗通人性”,要么说“拴绳会委屈它”,从来没想想别人受的委屈。 李女士们喊着要重判毒狗者,张口闭口就是“狗是家人”“生命平等”,可她们忘了,毒狗案的起因不是无缘无故的恶意。涉案的那个中年人,就住在李女士家隔壁楼栋,他家孩子去年夏天被李女士家没拴绳的金毛追着跑,摔断了胳膊。 他找李女士理论,李女士闭门不见,物业调解了三次,李女士还是我行我素,遛狗照样不拴绳。他试过装驱狗器,没用;试过报警,警察来了也只能劝两句。直到上个月,他家院子里晾的衣服被狗叼走弄脏,他才忍无可忍,用了掺了药的火腿肠。这些内情李女士们绝口不提,只拿着被毒死的狗的照片到处哭诉,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,把对方打成十恶不赦的罪犯。 法律讲究的是事实和证据,不是情绪和抱团。毒狗确实涉嫌违法,轻则承担民事赔偿,重则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,甚至危害公共安全罪。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,要看行为是否造成了人身伤害,是否投放了剧毒物质到公共区域。 就这个案子来说,当事人只是把药放在自家院子和门口,没影响到其他人,根本够不上十年以上的量刑标准。李女士们联合十个人上诉,张口就要顶格重判,不是不懂法,是揣着明白装糊涂。她们想借着舆论施压,逼着法院从重判决,想让所有人都知道,谁敢动她们的狗,就要付出惨痛代价。 狗患的根子,从来不在毒狗的人身上,在那些漠视规则的狗主人身上。公园里、广场上,到处能看见撒欢跑的狗,狗主人要么低头玩手机,要么和别人聊天,狗跑到老人身边蹭一蹭,跑到孩子脚下绕一圈,他们都看不见。 有人提醒他们拴绳,他们还会翻个白眼,说“你怕狗就离远点”。这种自私自利的态度,才是狗患屡禁不止的元凶。狗咬人了,他们推卸责任;狗被毒死了,他们跳出来要维权。权利和责任从来都是对等的,享受着养狗的乐趣,就要承担起管理狗的责任,这是最基本的道理。 李女士们的上诉,看似是为狗维权,实则是在挑战公共秩序和法律尊严。她们忽视了自己的过错,放大了对方的行为,用抱团的方式裹挟舆论,这种做法不仅解决不了问题,还会激化矛盾。 老百姓反感的不是狗,是不负责任的狗主人;支持的不是毒狗的行为,是对漠视规则者的愤怒。只有所有狗主人都绷紧规则这根弦,出门拴绳、及时清理粪便、看管好自己的狗,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狗患,才能让人和狗和谐共处。 狗的生命值得尊重,人的安全和权益更不容侵犯。只有平衡好两者的关系,用规则约束行为,用法律评判是非,才能真正化解矛盾。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?欢迎在评论区讨论。

0 阅读:11
冷梅蓝天

冷梅蓝天

感谢大家的关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