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刚看了一名律师对梁某滢被判死缓的解读。他说即使没有精神病鉴定,梁某滢也不会被判死立执。 梁某滢去敲王紫雅的门,用他自己的话说,就是想问问旁边30几的房子出租要多少租金,毫无恶意。但王紫雅开门就说让她走,不走就报J了。这句话瞬间激怒了他,两人从言语争执到动手,灾难就这样发生了,一个离世,一个被囚。 梁某滢没有对在场的65岁的保安动手,也没有给另一名保安动手,还就对王紫雅的妈妈动手。独独对王紫雅动手了,原因就是一个:我站在这里不犯法,为什么你要报警? 律师说,王紫雅妈妈你的臧律师已经尽力了,就是没有那一张精神病的鉴定,也不会是死立执。 我们有一个“少杀、慎杀”的原则,就是说没有什么特别恶劣的情节不会被是立即执行。什么是特别恶劣的情节呢,比如分某尸、多人被杀。 2025年3月27日发生的广东廉江一起恶性杀人案,叶某某连杀三人,一审判决叶某某死刑,当时帽子叔叔认定凶手患有精神分裂症,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,但是依然被判处死行了,没有缓刑。 因为叶某某虽然患有精神病,但一下子杀了三个无辜的人,其中还包含一名不谙世事的不到2岁的儿童,这就属于情节特别恶劣。 梁某滢杀了一人,结合“少杀慎杀”的大原则,只能是死缓。 为王紫雅惋惜,这样优秀的一个女孩子,如果没有这件事,她的人生将是一片坦途,所有的美好都会如期而至。她就这样活生生被一个事事不如意的精神病人伤害了。 但是这名律师说,死缓,这两年在里面的日子也不会好过,这样偏激性格的人不会有人惯着她。 希望梁某滢在里面好好改造,出来的那一天能好好做人,洗心革面,余生好好弥补前半生犯下的错,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