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省人民政府发文:宣布废止《禁止燃放、储存烟花爆竹》等文件。 2025年12月16日,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》(晋政发〔2025〕12号),其中明确废止了2020年8月17日发布的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。 这意味着山西省自2020年起实施的全域“烟花爆竹五禁”政策(禁止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和燃放)正式废止,自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。目前尚未有新的替代规定公布。 省级层面的全域“五禁”通告已失效,尚未公布全省统一的替代政策如全面放开或限放细则。各地市、县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燃放管理规定。部分地区此前已有局部禁限放政策。 这一调整可以被视为从“全面禁止”向“有序管控”的转变,有望让传统年味部分回归,同时兼顾安全与环保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