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岁成都女子家中被害,凶手沾了血跑回家后说,“我今天必须把她弄死,不是她死就是我死” 12月16日这天,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外聚集了不少自发前来的市民,大家都在关注着“27岁女子家中被害案”的第二次一审庭审。 从上午9点半到下午5点半,整整8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,被害女子王紫雅的母亲王女士走出法庭时,怀里依然紧紧抱着女儿的照片,她告诉等候的记者,法院会在19日宣判,而她最大的心愿,就是为女儿讨回一个公道。 时间拉回到2024年6月9日,那是王女士这辈子都无法释怀的一天。当时27岁的王紫雅在成都郫都区的家中,发现同小区的梁某滢一直在自家门口无故敲门滋扰,吓得赶紧通过微信告诉了母亲。王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了小区物业,保安很快赶到现场试图劝离梁某滢。 可就在这时,王紫雅打开房门想问问情况,双方随即发生了争吵,谁也没想到,梁某滢突然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具,朝着王紫雅的头面部、胸部等要害部位又捅又划。 保安见状赶紧上前制止,却没能拦住失控的梁某滢,王紫雅当场倒地,虽然120紧急赶到,但最终还是没能抢救回来,距离她27岁的生日还有一个多月。 案发后梁某滢满身是血地跑回了自己家,面对家人“怎么满身是血”的询问,她毫无悔意地说:“我今天必须把她弄死,不是她死就是我死”。这番冷血的话,后来也成了案件中的关键细节之一。 而了解到王紫雅的经历后,大家更觉得惋惜。这个被家人叫做“希希”的姑娘,不仅被保送到北京外国语大学,还曾去海外交流学习,上学时就热心公益,经常义务教小朋友画画,是个性格淡雅又善良的姑娘。 为了陪伴独自操劳的母亲,她还特意辞去了北京的高薪工作回到成都,可谁也没料到,这样一个美好的生命会以如此惨烈的方式结束。 这起案件第一次开庭是在11月20日,没想到庭审过程中,被告人梁某滢突然当场拒绝了自己的辩护律师,导致法庭只能宣布休庭延期。 而在这次的第二次庭审上,梁某滢换了法律援助律师,却依然不认罪,还否认自己有精神疾病,坚称自己的行为是“正当防卫”。 可这样的说法,无论是王女士还是代理律师都坚决反对。 王女士说,庭审时的梁某滢思维清晰、反应敏捷,回答法官问题时条理清楚,完全看不出有精神异常的样子,她根本不接受之前那份说梁某滢有精神分裂症、作案时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报告。 王女士的代理律师也提出了关键质疑,说这份精神鉴定报告存在重大问题。 鉴定人员只和梁某滢接触了两个半小时就得出了结论,可精神分裂症的确诊需要长期观察,他们团队甚至专门去北京的医院了解过,这类病症至少需要住院观察半个月才能初步判断。 而且他们还找到了关键证人,证实梁某滢并不存在精神分裂症典型的幻听、幻视症状,之前鉴定报告里提到的“因幻听寻找不存在的人”,经查证那个人物其实是真实存在的,这就让鉴定结论的可信度大打折扣。 另一边,梁某滢的父亲在庭审前接受采访时,解释说女儿带刀是为了“防身”,还说女儿长期受精神问题困扰但拒绝就医,之前2023年8月在小区敲门滋扰住户,其实是想租房搬家,因为楼上邻居家小孩吵闹影响她休息,那次被邻居误当小偷报警,和民警发生拉扯受伤后,才把随身携带的“簪子”换成了“小刀”。 他还说事发后第一时间就想当面道歉,只是没找到合适的中间人,最后通过办案机关提交了书面道歉信,信里写着“你失去了女儿的生命,我们失去了女儿的自由”。 可这样的解释,王女士根本无法接受。她记得女儿留在人间的最后一句话是“糟了,我被捅刀了”,这五个字像针一样扎在她心上,过去的551天里,她每天晚上都要到两三点才能睡着,一闭眼就是女儿绝望的样子。庭审时,王女士特意穿了女儿生前为她挑选的衣服,她不介意大家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