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样的钱,还能够要得回来? 上海一44岁的已婚男子,出轨了健身房前台24岁的女子。为了方便约会,男子在自己家的附近租了房子。 约会期间,男子十分大方,不仅去高档餐厅吃饭,还给女孩子买了名牌包包,鞋子,金镯子,累计花费46万元。 妻子发现了家庭经济开支不正常,追问下男子承认了出轨,并保证与女子断绝关系。 之后,妻子向法院起诉,要求女子和丈夫归还46万元。 法院审理认为:夫妻对于共同财产,享有平等的处理权。丈夫在大额支持时,没有征得妻子同意,属于违法。 该女子在明知男子有家庭的情况下,依然接受大额的赠予,理应归还。 最后法院判决:女子归还35.6万元。 女子最后竹篮打水,一场空。不仅没有得到经济实惠,还白白的陪了别人两年多。 大家觉得,女子划算吗? 出轨 伴侣出轨 婚内丈夫出轨 出轨男人 男子的出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