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icon打假惊魂!打假博主去卫生用品店进行打假,被店主用30cm砍刀追砍!警方:行政拘留5日;博主:“拿到砍我就是要我性命,这处罚太轻了,将申请行政复议icon!”网友:拿刀砍人,什么时候惩罚这么轻了? 长春打假惊魂!30cm砍刀直劈头颈部,仅拘5日?这处罚撕开了多少人的焦虑 12月8日下午2点,长春公主岭市温州商城的一条过道里,打假博主申先生的心脏几乎跳出胸腔。他刚走进“肤医堂卫生用品店”,还没来得及拿出产品检测报告,一名男店主就转身冲进后厨,几秒后握着一把30厘米长的剔骨刀冲出,二话不说朝着他的头部、颈部猛砍过去 。 “连续挥砍两次都被我死死拦下,他又换手继续攻击,衣服都被划烂了!”事后申先生回忆起那一幕仍心有余悸。要知道,30厘米的剔骨刀锋利无比,而头部、颈部是人体致命要害,稍有疏忽就是人命关天的惨剧。他之所以冒险打假,是因为提前将该店售卖的“百清膏”送检,报告明确显示产品含有氧化苦参碱、氯倍他索丙酸酯两种违禁成分——这些成分添加在护肤品中,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。 更让申先生愤怒的是,12月10日警方给出的处理结果:对持刀店主范某某仅处以行政拘留5日、罚款200元的处罚。“他奔着杀人来的,我报的是故意杀人未遂,警方却按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定性!”申先生当场表示将申请行政复议,并请求检察院立案督办,“这处罚太轻了,他出来后还会危害社会!” 这个结果一出,全网炸了锅。网友们的质疑声铺天盖地:“30cm砍刀砍要害,这是蓄意杀人吧?5天拘留跟过家家一样!”“打假是维护大家利益,结果差点被杀,惩罚却这么轻,以后谁还敢打假?”“卖违禁产品已经违法,还持刀伤人,两罪并罚怎么也不该只是行政拘留!” 其实大家的愤怒,本质上是对“处罚与危害不匹配”的不满。从法律层面看,这起事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定性:是治安违法还是刑事犯罪?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故意伤害未构成犯罪的可处拘留罚款,但《刑法》明确规定,只要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,即便未造成死亡,也构成故意杀人未遂,最低可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回看事件细节:店主无任何沟通直接持刀,攻击部位是头颈部要害,使用的是具有极强杀伤力的剔骨刀,这些特征在司法实践中,早已符合故意杀人未遂的构成要件——上海快递员追砍客户头部、扬州男子砍前妻头部等类似案例,最终都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。而涉事店铺售卖含违禁成分的产品,本身就涉嫌违法,如今又持刀报复打假者,性质更为恶劣。 申先生的遭遇,戳中了所有普通人的痛点。打假博主看似是“专业人士”,实则是在为每一位消费者“排雷”——那些虚假宣传的违规产品,可能会用到我们自己、家人身上。如果连揭露真相的人都要面临生命威胁,且施暴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,只会让不良商家更加肆无忌惮:“反正砍人也只拘5天,谁还敢来管我?” 更让人不安的是,这起事件背后折射出的“维权成本高、施暴成本低”的现状。多少人遇到不公时,因为担心“惹麻烦”“耗不起”而选择忍气吞声?申先生敢于站出来打假,本身就需要极大的勇气,可换来的却是刀刃相向和轻描淡写的处罚。这不仅寒了打假者的心,更让无数人对“正义能否到来”产生怀疑。 好在申先生没有妥协,他选择申请行政复议,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。这不仅仅是为自己讨公道,更是在为所有坚持正义的人发声:“不能让施暴者逍遥法外,不能让打假者孤立无援!”目前市场监督管理所已介入调查店铺违规售品,我们期待后续能有更公正的处理结果,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。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:正义不该打折扣,处罚必须与行为的危害性匹配。持刀砍人绝不是“小事”,虚假宣传也不是“无伤大雅”,只有让违法者得不偿失,才能守住社会的底线。 你觉得30cm砍刀砍要害仅拘5日合理吗?如果遇到违规商家,你会选择沉默还是维权?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,一起为正义发声!抖音打假人 打假潮 打假义士 打假大v 网红城市打假 生活打假 海口打假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