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句“不必公开”,这傲慢劲儿真够刺眼!平日里把“法治透明”挂在嘴边的北京某法学院院长,遇上项立刚要查外资赞助、晒账本,立马讳莫如深,反差感拉满! 国际学界早有规矩,利益冲突必须申报,经费来源得明明白白,可到了给国家提立法建议这等大事,反而成了“不能说的秘密”?要知道,已有顶尖法学院被曝连续二十余年收境外资助,这些带着意识形态倾向的资金,要是影响了立法方向,可不是小事。 学术风骨不是遮羞布,拿着不明来源的钱指导国家定规矩,这哪儿是学术探讨,分明是给公共利益埋雷。立法关乎每个普通人的权益,容不得半点暗箱操作,越捂盖子越让人怀疑背后有猫腻。 学术自由得有边界,立法相关的经费公开不该是选择题,而是必答题。你觉得该强制要求这类学术项目公开经费来源吗?评论区聊聊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