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吧搭讪美女遭拒绝,可万万没想到,男子竟然动手打人! 吉林延边有一51岁男子叫

孤独的郎 2025-12-05 12:33:10

酒吧搭讪美女遭拒绝,可万万没想到,男子竟然动手打人! 吉林延边有一51岁男子叫张明,有天晚上,他去酒吧喝酒,喝了几杯后,结果不胜酒力,有点喝醉了。 这时,他突然看见邻桌有个漂亮的女子许红也在喝酒。而且是一个人, 于是,张明就笑嘻嘻地走过去,主动邀请许红一起喝。 但没想到的是,许红直接拒绝了他,一点面子都没给。 张明有点恼火了,觉得很没面子,在加上酒劲上头,就开始对许红说难听的话。 许红听张明说话那么难听,很是生气,两人就吵了起来,结果火气越来越大。 最后许红气的忍无可忍,就推了张明肩膀一下。 可万万没想到!这个动作彻底惹怒了张明。 张明火了,突然用左手死死按住许红的头,接着他把许红的头狠狠按在桌子上,然后他举起右拳,用尽全力就打了下去。 许红瞬间当场倒在地上,现场顿时一片混乱。 大家看到这情况,赶紧把许红送到了医院。 检查结果非常严重,许红右边脸的颧骨断了,眼眶也受了伤,面颊骨同样受损,更糟糕的是,右边肋骨还断了两根,最后医生确定,她的伤势达到轻伤二级。 许红立刻报了警,张明没有逃跑,一直在原地等警察。 可是过了半个多月,警察才找张明问话,问话时,张明承认按了许红的头,也承认推了她,但他坚决不承认打那一拳,一直说:我没打! 后来张明知道实在瞒不住了,赶紧拿出5万块钱赔给许红。 许红收了钱,也给他写了一份谅解书。 谅解书上写明,赔偿问题已经解决了。 案子到了法院后,一审法官发现,张明之前对警察根本不承认打人,只说按头和推人。 直到开庭时证据摆在面前,他才全部认罪。 一审法院认为:张明在法庭认罪算主动交代,符合自首条件,可以从轻处罚。 再加上他赔了钱,拿到谅解书,认罪态度还行。 所以法院判他犯故意伤害罪,坐牢11个月,但是这个结果双方都不满意。 检察院首先反对,许红说:张明没跑不等于主动投案,而且警察调查时他根本不承认打人,直到开庭证据确凿才认罪,这不能算自首,所以一审判得太轻了。 而张明也提出了上诉,他的理由是这是互殴,自己打人是自卫,最多算防卫过当,他该怀疑伤情鉴定不准,要求重新做,他还说根本没有证据证明伤是他打的。 结果案子就转到延边中院二审,法官仔细查看了所有案件材料,重点研究了张明认罪的时间点。 最后二审法院决定:一审认定张明自首完全是错的! 因为张明在法庭认罪根本不是主动坦白,而是证据摆在眼前没办法才承认的,这种情况只能算坦白,不能算自首。 所以一审适用法律错误,必须改正, 检察院的反对是有道理的,对于张明的上诉理由,中院全部驳回。 首先,张明打人明显超出必要限度,根本不是正当防卫。 其次,许红的伤情鉴定合法有效,不需要重做。 最后,现有证据清楚证明伤就是张明打的,他翻供毫无道理。 最终延边中院判决:撤销一审判决,改判张明犯故意伤害罪,坐牢一年,比一审多了一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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