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惨了!安徽有个男子。他已经是有老婆孩子的人了,但他在外面竟然和别的女人好上了,

孤独的郎 2025-12-05 08:33:08

太惨了!安徽有个男子。他已经是有老婆孩子的人了,但他在外面竟然和别的女人好上了, 然后,他就住到了情人租的房子里。俩人发生了男女之事,可万万没想到,这种关系最后要了他的命。 出事前,这个男子得了重感冒。他接连咳嗽发烧了好几天。 于是,他的情人王某就陪他去小诊所打输液。总共打了七次输液。看来男子的病很严重。 可能男子自己身体本来就很差。以前还做过胰腺手术。还有甲亢的老毛病。而且天天还都要吃药。他情人王后某也知道这些情况。 就在去年10月的一天下午,男子输完液后就回到出了租屋。刚到出租屋,男子突然就来了兴趣,就和王某亲热了起来。 完事后,两人出门散了一会步,直到傍晚才回来。 到晚上的时候,王某说要去洗个澡,完事后,就让男子把衣服递给她。 可这时,王某突然发现男子不对劲。只见他腿脚发软。浑身发抖。女子就很担心他。问他是不是要去医院,男子以为自己没事,也没在意。他告诉王某。可能就是感冒引起的,不要紧! 可到了半夜。他王某突然听到男子打呼噜的声音很是奇怪。就凑近想看看是怎么回事!可她靠近男子时,她吓坏了。只见男子脑袋耷拉着。口吐白沫。眼睛翻白。 王某慌了。随后,她赶紧叫醒自己的儿子。接着。一边给男的按胸口做急救。一边打120求救。 救护车不一会很快到了,全程只用了6分钟。医生就赶紧给男子做了检查,但发现心电图显示的是直线。显然人已经没了。就算送到医院再抢救也没什么用了。 随后医院为男子开了张死亡证明。上面写着,心脏突然停止导致死亡。心源性猝死。 男子死后,他家里闹了起来,他老婆孩子觉得,王某明知道自家男人有病。还和他非法同居。在最关键时候没有照顾好自家男人。 所以,是王某才害死了他。因此,他们把王某告上法庭。要她赔死亡赔偿金。还要精神损失费。一共37万多块。 法庭上,王某承认了和男子的关系。也承认了事情经过。但是,她不认错。她说:男子自己要发生关系的。我也没办法? 最终!这个案子终于有了结果,法院仔细考虑了这个案子。认为男子已经是个成年人了,他自己身体情况应该比谁都清楚。也没证据说明是王某接导致他的死亡。 但王某明知道男子家里有老婆孩子。还长期和男子非法同居,这种行为已经破坏了社会风气。也给男子家人造成了很大精神和痛苦。法院最后判男子赔3万块钱精神损失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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