钓鱼岛既然是我们领土,那我们为什么不登岛拆除灯塔呢? 不少朋友都问,钓鱼岛明摆着是咱们的地盘,岛上那座日方弄的灯塔,为啥不直接登岛拆了干净? 要弄明白为啥不直接登岛拆灯塔,得先把这灯塔的“出身”和钓鱼岛问题的根子捋清楚。这座太阳能灯塔是1996年日本右翼偷偷摸摸建的。 说是“偷偷摸摸”,因为1978年他们第一次违建时,连官方都不敢公开支持,结果灯塔被台风吹垮后,直到1996年借着钓鱼岛争议升温,才又换了个更“持久”的太阳能版本。 但鲜为人知的是,这座灯塔从地基到建材,都带着殖民历史的胎记。它建在钓鱼岛主岛东北侧的礁石上,而根据1403年明朝《顺风相送》的记载,这里早就是中国渔民避风的“钓鱼屿”锚地,明清两代24次琉球册封使的航线记录里,钓鱼岛的地形地貌被标注得比日方早了近五百年。 日方总拿“无主地先占”说事,但历史档案里藏着打脸的铁证。1885年日本冲绳县令给内务省的密报里写得清楚:“该岛与《中山传信录》记载的钓鱼台、黄尾屿应属同一岛屿,为清国册封使船所详悉”,甚至担心“建立国标必遭清国疑忌”。 直到1895年甲午战争末期,日本才趁清政府战败,在内阁会议上偷偷把钓鱼岛“编入”冲绳县,这个过程没有任何公开公告,连当时的国际社会都毫不知情。 这种“战时窃取”的非法性,在1945年《波茨坦公告》里被彻底否定——日本必须归还所有“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”,钓鱼岛作为台湾附属岛屿,自然在归还之列。 有人会问,既然法理占优,为何不直接拆灯?这就得看钓鱼岛问题的本质:它不是单纯的领土争议,而是近代日本侵华历史的遗留问题。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时,两国曾有“搁置争议”的默契,但日方从1978年开始小动作不断,灯塔就是这种“渐进式侵占”的产物。 中方的应对策略,从来不是盯着一座灯塔的物理存在,而是从根本上重塑主权管辖的事实。2012年公布领海基线,2013年启动常态化巡航,2025年海警巡航达352天,这些行动比拆灯更有效。 更关键的是,拆灯可能掉进日方预设的陷阱。灯塔本身是非法建筑,但它的存在恰恰暴露了日方的历史心虚——1996年建灯塔时,日本不敢派公务船施工,只能靠右翼团体“民间自发”;2012年“购岛”闹剧后,日方至今不敢在岛上派驻常驻人员。 如果中方登岛拆灯,日方必然炒作“改变现状”,甚至可能借机派自卫队“护灯”,把钓鱼岛问题军事化。而现在的常态化巡航,既保持了主权存在,又避免了直接冲突,符合“有理有利有节”的斗争策略。 就像2025年12月驱离“瑞宝丸”号渔船,47分钟完成警告、合围、驱离,全程录像取证,这种专业执法比任何物理破坏都更有说服力。 还要看到,钓鱼岛的主权维护是系统性工程。从明清海防图到联合国备案的领海基线,从《海警法》的执法依据到海空立体监控,中国已经构建起“历史法理+实际管控+法律保障”的完整体系。 灯塔的电力来自太阳能板,而中方的巡航船每年消耗的柴油,正是主权管辖的“能源证明”。当日本右翼在灯塔上涂写标语时,中国海警正用高压水炮清洗着非法越界的痕迹。 2023年统计,海警船每年清除的日方浮标、旗帜超过200处,这种持续的“主权擦拭”,远比一次性拆灯更具战略耐力。 最后要明白,钓鱼岛问题的根子在历史认知。日本至今不愿承认甲午战争的侵略性质,才会反复炒作灯塔“象征主权”。 但历史铁证不会因一座灯塔改变:1561年《筹海图编》将钓鱼岛划入福建海防,1719年徐葆光在《中山传信录》里明确赤尾屿是“中外之界”,连1785年日本林子平的《三国通览图说》,都把钓鱼岛涂成与中国本土相同的颜色。 这些典籍躺在中日两国的档案馆里,比任何钢筋混凝土的灯塔都更有分量。中方不拆灯,不是不敢,而是不屑。 当我们的海警船每天绕岛巡航,当年轻一代通过领海基线坐标记住每座小岛的名字,一座违建的灯塔,早已淹没在历史正义的汪洋大海中。

大河
挂着日本国旗,让你说的理由不少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