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昆山,男子和妻子打拼多年,终于买了套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。本以为一家三口的幸福

松林中静思的隐士 2025-12-02 00:50:19

江苏昆山,男子和妻子打拼多年,终于买了套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。本以为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即将来临,万万没想到,买房一个月后,妻子竟突然因病去世。男子几乎崩溃,无心再办理房产事宜,房子一直空置着。 9年后,儿子要结婚,男子才着手去办理房产证,结果,妻子的姐姐竟跳出来表示,自己作为法定继承人,也有权分房。 谁能体会男子当时的心情?前一秒还在为儿子婚事筹备的些许欣慰,瞬间被妻姐的话浇得透心凉。9年了,他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,拉扯儿子长大,家里的墙上还挂着妻子生前的照片,每次路过都忍不住驻足发呆。当初买房时,妻子攥着存折笑出眼泪的样子,仿佛还在昨天,可如今,曾经的幸福念想,却成了亲戚间反目的导火索。 男子当场就和妻姐争执起来,他想不通,妻子去世时,妻姐明明还安慰他“以后我就是孩子的亲姨妈,会帮你照顾他”,这些年除了逢年过节走动,从没提过房产的事,怎么偏偏在儿子要结婚、房子要办证的时候,突然冒出要分房的念头?“这房子是我和她妹妹打拼一辈子的心血,她刚走我没心思办证,现在孩子要结婚了,你怎么能来抢?”男子的声音带着压抑多年的哽咽,可妻姐却态度坚决,一口咬定“法律规定我有继承权,这房子有我妹妹的一半,我就能分”。 无奈之下,男子只能找律师咨询,结果律师的话让他悬着的心稍微放下——这套房子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,妻子去世后,属于她的那一半产权,法定继承人是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这三者是第一顺序继承人,而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,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,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权继承。也就是说,妻姐根本没有资格分房,她的主张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。 更让人寒心的是,律师了解到,男子妻子去世时,岳父母早已过世,不存在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,这套房子中属于妻子的份额,自然由男子和儿子共同继承,和妻姐没有半毛钱关系。男子拿着律师的专业意见找到妻姐,本以为能说清事理,可妻姐却不依不饶,甚至跑到儿子的准亲家家里哭诉,说男子“霸占”妹妹的遗产,让男子一家颜面尽失。 “我不是舍不得钱,是这口气咽不下去。”男子后来在接受采访时说,这些年他从没亏待过妻姐一家,逢年过节都带着儿子去探望,孩子上学、找工作,妻姐有能力帮忙却从未伸手,现在反而盯着这套充满伤痛回忆的房子。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出来,妻姐之所以突然主张继承权,无非是看到房子这些年升值不少,又恰逢男子儿子结婚要用房,觉得有机可乘。 现实中,类似的继承纠纷并不少见。很多人对《民法典》中的继承条款一知半解,总觉得“兄弟姐妹就该有份”,却忽略了法定继承的顺序规定。尤其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,往往因为牵扯到情感和利益,更容易引发家庭矛盾。男子的遭遇提醒我们,房产等重大财产的权属问题,一定要及时处理,不要因为悲伤或疏忽拖延,必要时提前立下遗嘱,明确财产分配,才能避免日后亲人反目。 更值得深思的是,亲情在利益面前到底该如何安放?妻子去世后,男子和妻姐本应是彼此最亲近的家人,相互扶持才对,可妻姐却被利益冲昏头脑,无视多年的亲情,执意争夺本不属于自己的财产。这样的行为,不仅伤害了男子和儿子的心,也让整个家庭陷入尴尬的境地。法律能明确财产的归属,却无法强制修复破碎的亲情。 继承不仅是财产的传递,更考验着人性和亲情。在面对遗产分配时,我们既要遵守法律规定,也要守住亲情的底线,不能让利益凌驾于亲情之上。男子的经历或许是个例,但它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:提前做好财产规划,既是对自己负责,也是对家人负责,更是维护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。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?欢迎在评论区讨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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