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止目前我们没有发现全国人大授权对日军事行动! 一,我查遍网络,截至2025年11月,并无官方消息表明中国有计划制定《对日军事行动特别授权法》。 二,如果日本军事干涉台海,中国拥有军事打击日本的权利。 依据《联合国宪章》“敌国条款”(第53条、第77条和第107条),若日本等曾推行法西斯或军国主义的国家再次实施侵略政策,比如主动干涉我台海问题,形同对华侵略,中国等联合国创始成员国有权直接对其采取军事行动,无需安理会授权。 三,中国把高市早苗挑衅中国的言行告知联合国,就是在做好准备,打击日本的侵略行为。 四,现在高市早苗挑衅中国,实际上就已经向中国开了第一枪,中国应该完全拥有了对日本发起惩罚措施的权利,包括并不限于对解除日本军事威胁的权利。 你认为,中国现在是不是应该对日本发起致命一击?欢迎大家发言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