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理施工穿一条裤子,豆腐渣工程屡禁不止!靠监管自查不如靠“全民监督”,国家真该出台统一重奖法规,让举报者有钱拿、有保障! 现在个别地方已有“吹哨人”奖励,但标准太低、范围太窄,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。重大工程一旦出事,损失动辄上亿还危及生命,按预估损失给重奖一点不夸张。 工人和记者最贴近一线,他们敢举报,既需要勇气更需要底气。重奖不是鼓励“挑事”,是让正义有回报,让违规者付出更大代价。同时得做好隐私保护,别让举报者遭报复。 比起事后追责,事前发现才是真省钱、真护命。你觉得重奖比例定多少合适,既能调动积极性又不引发恶意举报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