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想要优化掉一名5年司龄项目经理,但是考虑到他的薪资比较高(25k),如果按照法定赔偿标准走的话,公司肯定是不愿意套的。于是有人出主意:先让他待岗,只发基本工资,如果他不能接受,自己主动提离职最好;如果能接受,放他一年到时候赔偿金的基数下来了,再优化...这种套路操作,劳动者除了忍别无他法?当然不是... 表面看,公司好像是可以用这种违法的手段(违法待岗),用最小的代价换来了一个合法的结果(只支付最低工资就可以),这可比费劲巴拉的调岗降薪来的简单...而且劳动者面对这种死局,好像也没有可以选择的余地... 但事实上,这么做我们必须要搞清楚公司让员工待岗的原因或者理由是什么?是不是针对你个人!比如公司的业务和各部门人员都正常上班,只是让你一个人待岗给最低工资,那么公司就构成了“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”。 这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过错情形,劳动者以此为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,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n的经济补偿金。 当然了,这前提是我们一定要收集到相关的证据,如沟通记录、工作场景照片、劳动合同等,以便后续能够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哦~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