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70岁了怕啥!”北京老太私闯菜地偷菜还嚣张,法律真的管不了?郊区菜农李先生遭

笔尖下说法 2025-11-28 18:19:46

“我70岁了怕啥!”北京老太私闯菜地偷菜还嚣张,法律真的管不了?郊区菜农李先生遭遇糟心事:70多岁老太无视“禁止摘菜”告示,私闯其承包的共享菜地偷菜,被发现后不仅拒不付钱,还扬言“我是老太太怕啥”。尽管李先生有监控和警示标识,却因对方年纪大只能无奈放行。 一、菜地惊魂:七旬老太偷菜被抓,反怼“发网上我也不怕” “这菜是我花钱种的,您不能白摘啊!”在北京郊区的一片共享菜地里,李先生拿着手机录像,气得声音都发颤。眼前的老太太穿着冲锋衣,头戴红帽子,身边的大塑料袋已经装了半袋绿油油的小菜,手里还在不停地拔着菜心。 这是11月上旬的一天,李先生像往常一样去菜地巡查。这片菜地是他承包的,种满了各类蔬菜,本来是供游客付费采摘的,没想到却成了“顺手牵羊”的目标。他早就料到可能有人偷菜,不仅在菜地四周装了围挡,还在电线杆、树干上贴了20多张“未经允许、禁止摘菜”的告示,可还是防不住。 看到老太摘菜,李先生先礼后兵,上前礼貌询问:“您好,您是来采摘的吗?”老太含糊地应了一声“嗯”,手却没停。李先生直接点明收费标准:“5块钱一袋,您知道吧?现金还是扫码?”没想到老太当场耍起无赖:“我没有钱,不会扫码。” 李先生耐着性子解释:“这是我个人花钱种的,不是免费的。”老太却振振有词:“我吃饭回来看到没人就摘了,我都70多岁了,哪来的钱?”说着还拎起菜袋子准备走。李先生气不过,威胁要把视频发网上,老太反而更嚣张了:“发就发,我是老太太怕啥啊!” 最后,看着老太年纪大,偷的菜也值不了几个钱,李先生只能无奈放行。“我真是没招儿,打也不能打,报警估计也只是批评教育,只能认栽。”李先生的话里满是委屈,他承包这片地一年多,这样的偷菜行为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。 二、法律解读:“年纪大”不是免责金牌,偷菜行为早触法! 很多人觉得“不就是几块钱的菜吗?老太太年纪大了,算了吧”,但从法律角度看,老太的行为可不止“占便宜”那么简单,已经涉嫌违法。 1. 民事层面:构成侵权,必须赔偿 李先生承包菜地后,对地里的蔬菜享有合法的所有权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65条规定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老太明知菜地有围挡和警示标识,仍未经允许私自摘菜,主观上有过错,客观上侵害了李先生的财产权,理应赔偿损失。 赔偿金额也有明确标准,一般按照蔬菜在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。比如老太摘的菜市场售价5元,就需要赔偿这5元。别觉得钱少就不用赔,这是对财产权的基本尊重,哪怕只值1块钱,侵权了就得担责。 2. 行政层面:涉嫌盗窃,可处治安处罚 可能有人会说“就5块钱,够不上盗窃吧?”其实,盗窃的认定不仅看金额,还看行为性质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9条,盗窃公私财物的,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 老太的行为属于“秘密窃取”,虽然单次金额小,但如果多次实施,或者像她这样屡教不改(无视警示标识),就可能被处以治安拘留。有人觉得“老人年纪大了,不会被拘留”,但法律只是规定“70周岁以上的,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”,并不是说不用处罚,依然可以处以罚款,并且要求其监护人严加看管。 3. 刑事层面:多次盗窃,可能追刑责 如果老太不仅这次偷菜,还多次在不同地方偷东西,哪怕每次金额都不大,也可能构成“多次盗窃”,触犯《刑法》。根据《刑法》第264条,多次盗窃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 有人会说“她都70多岁了,刑法也管不了吧?”其实不然,《刑法》第17条之一规定,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,但这并不是“免责金牌”。如果老太的盗窃行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,依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,只是在量刑时会酌情从轻。 三、网友热议:“倚老卖老”不能惯,维权也要讲方法! 李先生的遭遇被发到网上后,很快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,大家的观点五花八门,但核心都围绕着“该不该惯着这种行为”“该怎么维权”这两个问题。 1. 怒怼老太派:“为老不尊就该治!” “年纪大不是特权,不能因为你70岁就可以随便偷东西,这要是年轻人,早就被骂惨了,怎么到了老人这里就该‘算了’?” 2. 理性维权派:“别硬碰硬,报警是关键!” “李先生放她走也是无奈,但其实可以报警的。”有网友提出建议,“哪怕只是批评教育,也能让老太知道这种行为是错的,下次就不敢了。 3. 情理纠结派:“维权难,放任也难!” “我特别理解李先生的无奈,打也打不得,骂也骂不得,报警可能也只是批评教育,最后还是自己吃亏。” 最后,想问大家:如果你是李先生,遇到这样的情况,你会选择放行还是报警?你觉得该如何治理这种“为老不尊”的违法行为?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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