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还记得她妈,结婚41天索要千万逼死老公,翟欣欣今天终于被判了12年!这女人凭啥能定敲诈勒索罪?咱们掰开法律条文看看。刑法第274条写得明明白白,用威胁手段强要钱财就是敲诈勒索。她拿举报漏税和公司问题当把柄,硬逼着老公给钱给房,这不就是活生生的威胁吗? 关键点在于他俩结婚才42天,法院查得清清楚楚根本没共同财产。法律上离婚要分钱得有条件,要么是共同财产,要么对方有过错得赔偿。可翟欣欣两条都不沾边,纯粹是盯着男方个人财产硬抢。要完660万和房产还嫌不够,继续逼着要剩下的钱,把人都逼跳楼了。 12年算重判吗?一点儿不冤!法律把敲诈勒索分三档,1000万属于"数额特别巨大",起步就是十年以上。之前她退赃只能减轻处罚,但改变不了案件性质。类似案件里,有人骗婚要400万都判了11年,她这要1000万还闹出人命,12年已经是从严判了。 这判决给所有人提个醒,婚姻不是敛财工具。法律上说得透亮:用威胁手段要钱,哪怕顶着夫妻名分照样按敲诈勒索办。那些想靠结婚发财的可得掂量掂量,别以为钻得了法律空子。你怎么看“捞女”现象?索要千万逼死前夫 翟欣欣获刑12年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