儿子拒还40万父债!亲情断20年,父亲住院两年,法律无强制谁买单 这件事发生在

潇洒的小凤梨 2025-11-28 14:18:55

儿子拒还40万父债!亲情断20年,父亲住院两年,法律无强制谁买单 这件事发生在南通,一位六十岁的王某在路边晕倒,被送进医院后一直躺着将近两年,医疗费花了四十多万,他最后在医院去世,医院就找他的儿子小王要钱,小王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,法院判决他需要偿还债务,包括遗产不够的部分。 小王从小就没见过亲生父亲,刚满月就被送到外婆家生活,由舅舅抚养长大,他父亲只在二十多年后回来办理离婚手续,之后再也没出现过,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,也没打过一次电话,小王接到医院电话时,第一反应是遇到骗子,他找舅舅、伯父和社区开了证明,说明他父亲从他小时候就失踪了。 医院方面认为,小王作为儿子应该承担费用,即便遗产不够也要补上,但小王不接受这种说法,他表示自己从未受过抚养,也没有感情基础,凭什么要为一个陌生人偿还债务,法院最终明确表示,赡养义务是在父母生前可以主张的权利,王某生前没有提出要求,也没有经过法院判决,所以这笔钱不能算作债务转移。 法院依照民法典作出判决,医疗费用属于王某的个人债务,与小王没有关联,小王没有主动要求继承遗产,就只需要负责清理遗产部分,用遗产来偿还债务,遗产价值多少就还多少债,如果没有任何遗产留下,小王一分钱也不用承担,这并非人情方面的问题,而是法律层面的规定。 有人问,父子关系断了二十年,儿子还要为父亲的债务负责吗,律师解释说,法律不考虑感情因素,只看财产状况,如果父亲留下了房子、存款或保险金,哪怕只有五万元,儿子就得偿还五万元,如果父亲确实没有任何财产,这笔债务就随他消失,这不是无情,而是规定。 判决结果出来后,小王特地从外地赶回法院,给法官助理送去一面锦旗,他这么做不是为感谢法院免去他的债务,而是觉得法院没有用亲情当作义务来要求他承担,这件事最终没有引发争吵,也没有变成网上的争论,大家似乎都认同一个道理:从小没有被养育过的孩子,不该为消失多年的父亲背上还债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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