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9年,17岁的女知青张梅香被领导叫到办公室,一把将她抱住,绝望之际,她没有哭喊,反而冷静地提出了一个大胆要求,竟让她毫发无伤地脱险,还把色狼送进了大牢! 你可能很难想象,一个刚满17岁、从小在上海长大的姑娘,在东北乡下那种孤立无援的环境里,怎么能瞬间想出这么绝的应对办法?后来有人问过她,当时脑子里第一个念头是什么?她说:“不能硬来,他是公社副主任,我要是喊,他肯定会说我勾引他,到时候没人信我。我得让他留下点实实在在的证据。” 那个大胆要求就是:“黄主任,你要是真对我有意思,就先写份离婚书。我爸妈教我,女孩子要自重,你没离婚,我绝对不会跟你。”这话一出,黄书良果然放松了警惕——他以为这丫头是被他的权力打动了,不就是写份离婚书吗?他老婆在老家,平时也管不了他,只要能得手,这点小事算什么? 他立刻找了张办公纸,一笔一划写起离婚申请,还特意签上自己的大名,按了红手印。张梅香站在旁边,手都在抖,但脸上一点都没露怯。等他写完刚要起身,她抓起那张纸就往门外冲,直奔公社保卫科。保卫科的人赶到时,黄书良正慌慌张张地撕那张纸,碎片撒了一地,可拼起来一看,签名和手印都清清楚楚,想赖都赖不掉。 这件事在当时的知青圈里传开后,所有人都佩服张梅香的机智。要知道,那个年代的知青,远离家乡,面对当地干部的权力,很多人只能忍气吞声,怕被穿小鞋、怕被报复。可张梅香不一样,她不仅敢反抗,还会用智慧反抗——她抓住了黄书良的“侥幸心理”,让他自己跳进了陷阱。 后来黄书良被判了强奸未遂,送去劳改,出狱后在村里抬不起头。张梅香虽然受了惊吓,但好歹没受伤害,后来换了个生产队,最后也回了上海。她的故事告诉我们:面对危险时,哭和喊不一定有用,反而可能激怒对方。保持冷静,找到对方的弱点,用证据说话,才是最有效的自保方式。 现在想想,17岁的张梅香能做到这一步,真的太不容易了。她用自己的经历证明,女性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思考——冷静是最好的武器,证据是最硬的底气。这个故事直到今天,还能给我们很多启发:无论遇到什么事,都要学会用智慧保护自己,不要轻易向恶势力低头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