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聪明过头了!”近日,浙江绍兴,一小伙因没有工作,将2张银行卡以1000元的价格

爱跳舞的王大姐 2025-11-26 14:33:44

“聪明过头了!”近日,浙江绍兴,一小伙因没有工作,将2张银行卡以1000元的价格,卖给了别人,小伙怀疑对方是“洗钱”的,于是拿着身份证前往银行,将原先的卡挂失,将卡里多出的6.2万元取出!法院:构成盗窃罪,判1年6个月。 这个小伙以为自己找到了生财之道,卖卡赚一笔,挂失取钱再赚一笔。他可能觉得这是“黑吃黑”,从犯罪分子手里拿钱不算偷。法院的判决却明确告诉他:这6.2万元属于赃款,但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侵占。小偷从大偷那里偷钱,同样构成盗窃罪。 卖卡本身就已经违法了。根据相关法规,银行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,不得出租和转借。这个小伙最初卖卡时,可能就意识到对方在“洗钱”,这种情况下,其行为可能已经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即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。 他之后挂失取钱的行为,则是错上加错。这笔钱是犯罪赃款,属于上游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。小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挂失的方式秘密取走这笔钱,完全符合盗窃罪的特征。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,正是基于此行为。 很多人可能会疑惑,赃款为什么不能拿?关键在于这笔钱的法律属性。在案件侦办过程中,这些钱是重要证据,最终应依法返还给受害人。小伙私自取走,不仅破坏了证据链,更是对他人财产的再次侵犯。 这个小伙的“小聪明”着实害了自己。先因卖卡面临惩戒,比如五年内银行非柜面业务可能被暂停;又因取走赃款被判盗窃罪。他想从非法交易中捞两次好处,结果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。这也提醒我们,莫要贪图便宜触碰法律红线,不要以为从“不干净”的地方拿钱就没事,法律的界限始终是清晰的。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?欢迎在评论区讨论。

0 阅读:0
爱跳舞的王大姐

爱跳舞的王大姐

感谢大家的关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