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云港,一名女子和公司老板聚餐后,醉得不省人事,被老板带到房间内发生了关系后死在了房间内。老板想息事宁人,先是赔付女子家属135万元,后又额外赔偿给女子的弟弟100万元。女子的父亲向公安局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却被警方拒绝了。 连云港一起离奇案件引发全网热议!一名女子和公司老板聚餐后醉得不省人事,被老板带到房间发生关系,没想到第二天竟离奇死在房间内。 更让人费解的是,警方以两人系情人关系为由不予立案,老板先后赔付家属 235 万元试图息事宁人,可女子父亲始终心存疑团,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被拒后,一气之下将公安局告上了法院,这场纠纷背后藏着太多未解之谜。 事情的起因要从一场公司聚餐说起。连云港的王女士(化姓)在当地一家贸易公司工作,平时和老板张某(化姓)的工作交集较多,关系看似融洽。 事发当晚,公司组织团建聚餐,王女士本不胜酒力,但架不住同事和老板的轮番劝酒,喝了不少白酒和啤酒,很快就醉得不省人事,趴在桌上失去了意识。 聚餐结束后,其他同事都各自回家,老板张某表示会送王女士安全返回,让大家放心。可张某并没有把王女士送回她的住处,而是带着她去了附近的一家酒店,开了一间房间。 根据酒店的监控记录,当晚 11 点多,张某搀扶着完全失去意识的王女士走进电梯,王女士头靠在张某肩上,双脚几乎无法自主站立,全程没有任何清醒的反应。 让人没想到的是,第二天上午 10 点多,酒店工作人员打扫房间时,发现王女士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,身体已经冰凉。工作人员吓得赶紧报警,警方赶到现场后,对房间进行了勘查,并对张某进行了讯问。 张某承认当晚和王女士发生了性关系,但表示两人是自愿的情人关系,王女士的死亡纯属意外,可能是饮酒过量导致的突发疾病。 警方经过初步调查后,给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,理由是现有证据表明王女士和张某存在情人关系,发生性关系系双方自愿,王女士的死亡排除他杀,属于意外事件。 这个结果让王女士的家人无法接受,尤其是王女士的父亲,他坚称女儿生前从未提起过和老板有不正当关系,平时对张某只是单纯的上下级尊重,怎么可能是情人关系。 王女士的父亲还提到,女儿平时酒量虽然不好,但之前也有过饮酒经历,从未出现过严重不适,怎么会突然醉亡。 更让他起疑的是,女儿去世后,张某的态度异常积极,主动找到家属协商赔偿事宜,先是赔付了 135 万元作为丧葬费和抚恤金,后来又额外给了王女士弟弟 100 万元,前后共计 235 万元。这种 “重金封口” 的行为,让王女士的父亲更加坚信事情没有那么简单。 为了弄清真相,王女士的父亲向当地公安局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要求调取案件的详细侦查记录、尸检报告、酒店监控完整录像等相关材料,可警方以 “案件相关信息涉及个人隐私” 为由,拒绝了他的申请。 多次沟通无果后,王女士的父亲彻底失去了耐心,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,将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局起诉到了法院,要求法院撤销警方的不予立案决定,并责令警方重新侦查。 张某的代理律师辩称,张某和王女士确实是情人关系,公司不少同事都知道两人走得比较近,只是没有公开而已。 当晚王女士虽然醉酒,但意识并没有完全丧失,发生性关系是双方自愿的,王女士的尸检报告显示其死亡原因是急性酒精中毒引发的呼吸衰竭,与张某的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,警方的不予立案决定是合法合理的。 警方的代表在庭审中表示,他们在调查过程中询问了公司的多名同事,部分同事证实曾看到张某和王女士一起吃饭、逛街,行为举止亲密,不像是单纯的上下级。 同时,尸检报告明确显示王女士体内酒精含量严重超标,达到了致死剂量,没有发现任何外力伤害的痕迹,因此排除他杀可能,不予立案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。 对此,你们有什么看法,欢迎评论留言~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