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,女子找到了一份日薪3500元的地陪工作,明明看到男子在自己床下压了五六万,

胡萝卜说法 2025-11-19 16:16:13

上海,女子找到了一份日薪3500元的地陪工作,明明看到男子在自己床下压了五六万,可最后发现就只有上面一张是真的,其余的都是练功币。她不但没有挣到这笔钱,反而还搭上了男子当天花销的餐饮费、服装费、手机费、酒店费,还有中介费。 女子最近比较拮据,就四处上网,看看有没有兼职的工作,突然就刷到了,有一个人发布消息说是夜店的老板要到上海来谈业务,现在想寻求地陪的女孩子,一天给予3500元。 女子看到后很是兴奋,但也不知道这个事情是真是假,是不是骗人的,于是就试图和对方联系。 男子很诚恳,说:你住在哪里?我明天直接到你小区和你见一面,如果你觉得可以,那么就成交。 女子既期待又害怕,但是还是想尝试一下,第二天男子果真按时到了女子小区,并且谈吐不凡,长相帅气,女子觉得他非常有实力,于是就邀请他到家里。 男子随即拿出一个黑色的袋子,里面有五六沓现金,一看就是五六万,他直接拿去压到了女子的床下,说这样的话,他的生意会谈得很顺利。 并且,男子还让女子先不要动这笔钱,到时候陪自己谈成了生意,就会用这笔钱来支付他的报酬和额外的开销。 女子一看老板这么大气,特别欣喜,觉得真的是遇到了有钱的主。 于是女子就陪同男子去办理酒店入住,后来又陪同他去买衣服、买手机、吃饭。 而这些费用男子让女子先垫付了,说自己谈生意之前不能花钱,这样对自己的生意和财运不好,让女子先垫付,到时候我拿五六万直接会多多支付你的报酬。 女子迟疑片刻后,又想得到更多的报酬,于是就答应了。 这一系列下来,自己也开销了不少,已经上万了,但想着这些都会报销,额外还可以拿3500元一天,并且老板一高兴会多给自己,这何尝不好呢?说不定还会让自己多陪同几天,那收入可是上万呢? 可是她自己生活也很拮据,存款也不多,但是又不想暴露自己经济现状,于是在要再次支付房费的时候,女子就去动用了那笔钱。 结果才发现,男子放在她床下的钱,居然只有上面的一张是现金,下面的全是练功币,于是赶紧报了警。 男子其实也察觉到事情不妙,已经在开始收拾东西离开,但是民警来的极快,当场就把他抓获。 他对自己的事情也供认不讳,并且供出了另外四名受害者。他来上海本来就想白嫖,不想花钱,想穷游,结果来了后就想出了这样一个办法,骗取女孩子帮他开销所有的消费。 并且民警也发现,居然还有同伙。那位丁某居然还是研究生,当时男子不想要用自己的真实信息,于是把中介费全部转给了丁某,让他抽成后再转了一部分给自己。 因为男子当时是用自己的小号发布的信息,要找地陪,所以有女子联系他后,他会告诉对方:我是通过中介来的,你需要先支付对方10%的中介费。 所以3500元就必须要支付对方350元的中介费,但是他提供的是丁某的银行卡,丁某又在其中抽成一部分,剩余的就是男子的。 这位丁某在当初以为捡了便宜,不用自己出面就能挣到钱,谁知道他却涉嫌诈骗,现在已被退学,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,真的是让人太唏嘘了。 男子也从最开始到上海流落街头,晚上睡公园的长椅,到最后出入高档酒店、购买奢侈品,谁知道这短短十天的逍遥生活也会换来自己的牢狱之灾。 你说他聪明,也确实是,但反过来说,他真的是聪明反被聪明误,不但害了别人,其实也害了自己,真的是得不偿失啊。 1、男子用“练功币冒充现金+诱导垫付”的方式诈骗5名女子,构成诈骗。 《刑法》第266条(诈骗罪)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男子虚构身份、用练功币造假象诱导垫付后意图失联,主观有非法占有目的,客观实施欺诈,诈骗多人且数额较大,构成诈骗罪。其短期内连续作案,主观恶性深、社会危害性大,量刑将依法从重。 2、研究生丁某出借银行卡、代收中介费,涉嫌帮信罪。 《刑法》第287条之二(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),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 丁某明知男子实施诈骗,仍出借银行卡、代收中介费提供资金结算帮助,构成帮信罪。其研究生身份不影响定罪,学校退学处理及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均合法。 对于此事,大家如何看? 素材来源于中安在线,2025年11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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