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一政府职员中午吃鱼,不慎被刺卡喉,他以为是小问题,结果上班后不舒服,妻子陪他

昌茂病号显眼包 2025-11-14 23:39:05

广西一政府职员中午吃鱼,不慎被刺卡喉,他以为是小问题,结果上班后不舒服,妻子陪他去医院,刚到医院就病情恶化,最终抢救无效身亡,原因是,鱼刺刺伤咽喉引起急性喉头水肿、出血和急性炎症并阻塞呼吸道,缺氧窒息而亡,家属要求认定工伤,结果被人社部门驳回,家属提起行政诉讼,法院判决太意外! 那天中午,他像往常一样去岳父母家吃饭,饭桌上有一道鱼,鲜香入味,大家吃得都挺开心。可吃到一半,杨某突然皱起了眉,嘴里卡到了一根鱼刺。 这事儿在饭桌上太常见了,杨某也没当回事,想着咳几声、咽口饭,鱼刺说不定就自己下去了。岳父母还让他多喝点醋软化一下,他试了试,感觉喉咙里的异物感轻了点,就没再放在心上,觉得这点小插曲不算什么。 吃完午饭,杨某照常回单位上班。 一开始他还没觉得不舒服,可到了下午,喉咙里的疼痛感越来越明显,吞咽口水都觉得费劲,胸口也有点发闷。他强撑着处理了一会儿工作,实在扛不住了,才给妻子打了电话。妻子一听他情况不对,赶紧赶过来,陪着他往医院赶。 谁也没想到,意外就发生在医院门口。 刚下车,杨某突然脸色发白,呼吸变得特别困难,嘴唇和指甲都开始发紫,整个人直直地往下倒。妻子吓得魂都没了,赶紧喊来医院的医护人员急救。医生们争分夺秒地抢救,可杨某的情况恶化得太快,最终还是因为抢救无效,永远地离开了。 后来医生给出的死因,让所有人都惊呆了:那根不起眼的鱼刺,竟然刺穿了杨某的咽喉黏膜。这之后引发了急性喉头水肿、出血,还有急性炎症,这些问题一下子堵死了他的呼吸道,导致他缺氧窒息身亡。 好好的一个人,就因为一根鱼刺没处理好,说没就没了,妻子和家人根本接受不了这个事实,整天以泪洗面。 悲痛过后,家属想到了工伤认定。他们觉得,杨某是在工作时间里身体出现状况,又是在去医院的路上病情恶化的,完全符合“视同工伤”的条件。 可当他们向人社部门提交申请后,得到的却是《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》,这个结果像一盆冷水,浇灭了他们最后的希望。 人社部门给出的理由很明确:杨某的伤害根源是中午吃饭时卡了鱼刺,属于个人生活中的意外,和工作没有直接关系,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。 家属对此完全不能认同,他们觉得杨某是在工作岗位上病情加重的,怎么能说和工作无关?为了给逝者讨一个说法,家属决定提起行政诉讼,把人社部门告上了法庭。 一审法院审理后,支持了家属的诉求,认为杨某的情况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里“突发疾病”的相关规定,应当视同工伤。家属心里稍微松了口气,觉得正义终于要来了。 可人社部门不服一审判决,提起了上诉。让人没想到的是,二审法院经过审理,维持了一审的判决,这让家属更加坚信,自己的诉求是合理的。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该尘埃落定了,可接下来的结果,却让所有人都感到意外。人社部门仍然不服,向广西高院申请了再审。 广西高院经过仔细审查,最终撤销了一审和二审的判决,支持了人社部门的决定,认定杨某的情况不能视同工伤。 广西高院给出的解释很直白:杨某下午出现的严重症状,并不是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的新疾病,而是中午卡鱼刺后,伤害的直接延续。 就像早上在家摔断了腿,下午到单位才觉得疼得受不了,根源还是在家里的意外,不能算工伤。 这个反转的判决,在网上引发了不少讨论。 有人觉得家属太不容易了,白发人送黑发人,最后还没认定上工伤,实在让人同情;也有人觉得法律有法律的规定,工伤保险基金是给因工作受伤的劳动者准备的,要是随便扩大范围,对其他劳动者也不公平。 其实类似的情况以前也发生过,有员工在午餐时过敏去世,就算是在工作时间倒下的,最后也没被认定为工伤。法律的界限在这里划得很清晰,可情与法的碰撞,却让人心头不是滋味。 杨某的悲剧确实让人惋惜,谁能想到一根小小的鱼刺,会酿成这么严重的后果? 它也提醒大家,吃饭时一定要多加小心,遇到卡鱼刺这种事,千万别不当回事,该去医院就及时去,别硬扛。同时,这个案子也让大家开始思考,在坚守法律原则的同时,能不能给这类意外情况多一点温情的考量,找到规则刚性和个体困境之间的平衡点。 现在,家属还在为这个结果奔波,他们始终觉得,杨某的离世和工作有着间接的关联,希望能得到一个更合理的结果。而这个案子留下的疑问,也让更多人开始关注工伤认定的边界问题,毕竟,每一份判决的背后,都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命运,也影响着大家对公平正义的期待。 信息来源:西安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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