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网关注的事件:大型犬伤人,狗主人未栓绳放任犬只伤人,违反养犬规定在先,属于过错方。被咬者出于正当防卫打死大型犬,合理合法。狗主人不但不认错,还带人闯入被咬者家中打人,侵犯他人合法权益。 大型犬被打死,属于被咬者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。狗主人闯入他人住宅殴打他人,属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条规定,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利益、集体利益或者本人及他人的人身、财产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,而采取的损害行为。 被咬者在被大型犬咬的情况下进行防卫打死犬只,属于正当防卫。 如果法院不判被咬者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,我相信很难让大家信服。 如果被咬者事先知道该犬只是看家狗,不会伤人而且主人在场,出于正当防卫打死犬只,那么就属于防卫过当了。 狗主人带人闯入被咬者家中打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,属于治安拘留或者刑事立案侦查的情节严重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“关注”,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,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,感谢您的支持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