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曾琦的处理为啥前后不一致? 目前,湖南出现了对“曾琦撤职记过”和“留用”这两种矛盾的说法,到底为啥? 核心原因在于:“撤职、记过”又“留用”。这都是媒体和公众基于不同侧重点的分析和推测,并非官方最终定论。 “撤职、记过”是从“纪律和惩罚”角度说的。曾琦的行为已被官方证实“基本属实”,这属于严重的作风问题和职业失范。 因此,从严肃纪律的角度来看,她必须受到严厉惩处。撤销其行政职务,比如眼科副主任、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,是合乎逻辑的推断。这强调的是“罚当其过”。 “留用”是从“人才与业务”角度考虑的。曾琦是一个顶尖的眼科专家,其专业技术和临床经验对医院和病患来说是非常宝贵的资源。 她的被认定为“生活作风”问题,但尚未触及法律红线,那么医院可能会从“爱惜人才、避免资源浪费”的角度考虑,在给予严厉的行政和党纪处分后,保留其医生身份,允许他回到临床岗位从事医疗工作,但很可能被降级使用。 所以,这两种说法并不完全矛盾,它们很可能描绘了同一事件的不同侧面:受到了严厉的纪律处分,撤职、记过,但作为专业人才,其行医资格被保留。 最终的结果,需要等待湖南省纪委监委或卫健委的正式通报才能确定。在官方结果出来之前,各种说法都只是基于不同立场的分析和猜测。 (文陈士健 图百度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