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无锡,一男子开车时嘴里叼了根牙线棒,谁知竟因此收到了处罚通知,理由是妨碍安全驾驶。男子感到特别冤枉,抽烟被罚也就算了,这叼根牙线棒还被罚,实在没天理。(来源:大皖新闻) 据悉,今年8月25日中午,钱先生吃完午饭开车出门时,顺手将一支牙线棒叼在了嘴里。 可谁能想到,第二天他就收到了一条处罚通知,理由是:“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”。 钱先生当时并不知道是牙线棒的原因,他还找出监控抓拍的照片,但安全带是系上的,自己的双手也放在方向盘上,眼睛也正视前方并没有东看西看,所以他不知道自己哪里违规了。 因此,钱先生向交警队申请了撤销处罚,可等了好久都没个结果。钱先生又在交管APP上咨询反映问题,结果交通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回复说:“就算交通法里没明确规定不能叼牙线,但开车时叼牙线就是妨碍交通的行为。” 此外,该工作人员还解释说:“不管是叼牙线、抽香烟,还是嚼口香糖,都算妨碍正常交通的行为。” 可是交通事故报警热线电话的工作人员却有不同的说法,他表示在正常驾驶的情况下,叼牙线棒并不算违法,只要手没离开方向盘,正常开车就没问题。 对于这两种回答,不少网友也懵了,到底该信哪个? 有网友表示,嘴里叼着牙线棒能有啥影响,交警队这是小题大做,看样子又是为了罚而罚。 但也有网友表示:“开车就得全神贯注的开,任何可能分散注意力的行为都应该杜绝,这是为了路上所有车主的安全着想。” 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0条规定,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62条规定,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:(三)拨打接听手持电话、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。 由此可见,法律上只是对开车打电话和看电视等行为作出了明确禁止规定,但没有对嘴里叼牙签或叼香烟作出禁止规定。 不过,上海曾经有过一起案例,一男子就因开车抽烟被罚了200元。男子以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为由,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 但是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认为,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存在多样性,法律规范制定时没有办法将所有违法行为都一一列举。 男子开车时单手抽烟,且多次将夹住香烟的手放置在窗外,其危险程度不亚于开车时手持电话等行为。 因此,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最终驳回了男子的诉请。 回到本案,钱先生当时只是嘴里叼了香烟,双手都在方向盘上,眼睛也看着前方,就算违反了交通规则,那相较于手持香烟单手扶方向盘的情节要轻一些。 《行政处罚法》第33条规定,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,不予行政处罚。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,可以不予行政处罚。 因此,对于钱先生嘴里叼着牙线棒开车,这种十分轻微的违法行为,就不需要再进行罚款处罚了,否则就会让人误解成为了罚款而处罚,就会失去公信力。 最后,从这起事件来看,安全驾驶不仅仅是不超速、不闯红灯,还包括在驾驶过程中避免一切可能分散注意力的行为。因此,我们在开车时还是尽量避免出现手持电话接打电话、抽烟等行为。 对此,您怎么看?欢迎留言交流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