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费与小区管理:谁该妥协? 最近,有小区物业公司祭出了新招——不给物业费就不给开门权限。今天未录脸或者未购开门钥匙的业主,恐怕以后连楼层都进不了。这种“先付费,后服务”的策略,表面看似强硬,但真能奏效吗? 诚然,物业公司有权追缴费用,因为物业管理是一种合同服务嘛,业主不交费,物业公司可以限制服务。然而问题在于,有些业主拒交物业费,绝不是无理取闹,而是有苦衷。付钱守约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履行好各自的义务。如果小区环境管理不到位,比如平台杂乱、野生家畜横行无人看管,这种状况下,缴费的动力自然而然地被削弱了。 物业和业主间的问题,本质上是信任和履约之间的矛盾,强硬的追缴手段可能短期奏效,但想要稳定长期合作,就需要多方共赢。对于物业公司来说,硬逼着千户人家屈服恐怕不切实际,反而可以试试从业主关心的小区环境改善入手,提升服务质量,用行动赢得信任和认可。 想说的是,物业费本质上是维持社区生活质量的基石,但前提是管理得当。如果双方以“彼此成就”为目标,小区生活改善才会迈向长期的和谐局面。作为社区共同体,只有惬意宜居的环境,才能让人愿意主动推开家门。 (优化后的内容更流畅,以情感共鸣为主,同时分析问题,提供思路。



梵天
不想交物业费就物业清走,不要一边享受一边赖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