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岁男子小张为了当网红,准备卖掉父亲的房子去整容,父亲说教了他一通,小张一怒之

芹姐说法 2025-11-10 18:40:04

25岁男子小张为了当网红,准备卖掉父亲的房子去整容,父亲说教了他一通,小张一怒之下砍了父亲20多刀将他杀害。一审被小张判无期徒刑,小张不服:量刑过重!他经常说教打骂我,在此事中存在过错! 据红星新闻、纵览新闻报道,老张这人脾气暴躁易怒,还总喜欢端着架子以过来人或者长辈的身份说教他人。 年轻的时候,老张一不顺心就打骂妻儿,儿子小张15岁的时候,妻子就因为无法忍受和老张离婚了,儿子小张也和老张有了很深的隔阂。 小张逐渐长大,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,小张开始做自媒体,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帅,小张多次整容,可是他仍旧对自己的外表不满意,总觉得自己不红就是因为外貌不出众。 为了当上大网红,小张决定继续整容。可是他手里没钱,要想获取翻天覆地的变化,最少还要几十万。 于是,小张决定劝说父亲老张卖掉他居住的一套房子支持他的事业。 老张本来就对现在年轻人的那些东西看不顺眼,儿子整的人不人鬼不鬼的,而且还打算卖掉房子继续,这不是瞎胡闹吗? 老张一个没忍住,又开始说教起了小张,小张从小到大经历过无数次这样的场景,心里已经烦透了,当时就和老张吵了一架。 2023年5月,小张决定杀掉老张。案发前他去母亲家里吃饭时,拿走了一把菜刀,并不停搜索相关内容。 没多久,老张到小张家里说教他,小张趁老张不防备,拿起提前准备的菜刀砍向老张的头面部,砍了十几二十下后,小张又换了一把刀割老张的脖子,导致老张当场失去了生命迹象。 作案后,小张非常镇定地清洗了两把刀,又将案发现场打扫了一遍,随后到母亲家里告诉她,自己将老张杀了。 小张的母亲又惊又怕,代替小张报警自首,报警后小张离开母亲家回到自己住处,随后民警在小张家里将他抓获。 小张的行为应该如何认定?他会受到什么处罚? 依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,故意杀人的,构成故意杀人罪。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。 本案中,小张为了实现自己继续整容成为网红的目的,在遭到父亲老张的反对和说教后,产生了杀害老张的主观故意。 小张不仅提前拿走母亲家的菜刀,并搜索相关内容进行准备,而且在老张到其家中说教时,趁其不备,持菜刀砍向老张的头面部十几二十下,之后又换刀割老张的脖子,导致老张当场死亡。 小张存在非法剥夺老张生命的故意,且实施了杀害老张的行为,因此应认定他构成故意杀人罪。 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,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小张持菜刀砍、切被害人头、面、颈等要害部位20多刀,这些部位都是人体最为脆弱、直接关系到生命安全的部位,足以表明小张杀 害老张的决心和手段的残忍性。 并且,小张某并非一时冲动犯罪,而是经过了精心的准备。他在案发前拿走母亲家的菜刀,并不断搜索相关内容,这一系列行为显示出他有计划、有预谋地实施犯罪。 综合以上因素,小张的犯罪情节恶劣,犯罪后果严重。 根据《最高法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规定,自动投案,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,或者虽被发觉,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、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,主动、直接向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。 同时规定,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,抓捕时无拒捕行为,供认犯罪事实的,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。 本案中,张某作案后,其母亲代替小张报了警,但报警后小张离开了母亲家回到自己住处,随后民警在其家里将他抓获。 案发后,小张在母亲报警后离开,抓获过程中表现抗拒,说明他缺乏将自身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下的自愿性和主动性,不属于明知他人报警留在原地等待司法机关处理的情形。 小张的行为,应当认定为作案后,家属有积极规劝行为并主动报案,提供线索后由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。因此,张某不构成自首。 一审认为,小张构成故意杀 人罪且情节严重,不构成自首,判处小张无期徒刑。 小张不服,认为此事的发生是因老张经常说教打骂他引起,老张有过错,应当较轻对他的处罚。 二审认为,一审事实认定清楚、法律适用正确,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,维持原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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