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百色,7月男婴遭两名不满12岁女孩杀害,因不满12周岁不负刑事责任,依法不予

雁芙说趣事 2025-11-08 21:33:39

广西百色,7月男婴遭两名不满12岁女孩杀害,因不满12周岁不负刑事责任,依法不予立案。(1人9岁,1人11岁)

根据《鉴定意见通知书》显示,婴儿符合胸部受钝性外力作用造成心脏破裂导致心脏压塞死亡。

据民事判决书,法院认为2女孩存在共同实施将婴儿从高处抱摔,踩踏等行为,致其死亡。

背景:两女孩系同村两家邻居的女儿,留守儿童,还在上小学。

11岁女孩的监护人辩称:两女孩系受家长委托照顾婴儿,9岁的女孩偶有打小孩的不良习惯。

9岁女孩监护人辩称:其儿女系遭受教唆实施。

案发时间2024年1月,两个女孩每家给了5万元丧葬费,当地政府给了3万元的司法救助。

刑事无法追责,申请矫治无果,民事判决两家监护人赔偿90万,但一直未执行(来源:大风新闻)。7月男婴遭俩不满12岁女孩杀害律师说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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