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西安,一女护士4年工资达到了58万元,谁知大部分工资都被男友花了。男友不仅拿这些钱给原配妻子买奢侈品,还带儿子去高档餐厅,反而要求女护士节省一点,甚至对她长期家暴。女护士受不了后提出分手,结果被气急的男友持刀杀害。目前,女护士的父亲坚决不要任何赔偿,只求以命偿命。(来源:章丘融媒) 据悉,女护士董某和男友师某是在2020年左右认识的,当时有一位亲戚给董某和师某做了介绍。 董某一开始只知道师某在企业工作,对他的真实情况并不了解,而师某则隐瞒了已婚且有儿子的事实。 随着师某平时的体贴照顾,他和董某逐渐擦出了爱的火花,后来便同居了起来。然而在同居的第一个月,师某就对董某动了手。 董某本来想向家人求助,但师某却以亲戚介绍为由,称闹大了大家都没面子,威胁董某不要告知家人,还写下保证书以保证今后不再对董某动手。 之后一段时间,师某的确未在对董某动过手,这让董某放宽心不少,可是师某却把目标转向了董某的工资。 董某当时一个月的收入有1.2万元左右,如果夜班多的话可以拿到1.5万元,但是董某十分节省,在二人同居的4年期间,董某的月花销没超过2000元,她准备攒点钱以后买个小房子。 令人没想到的是,师某却把董某的大部分工资花在了给妻子买奢侈品,带儿子去高档餐厅享受。钱花了以后,师某却让董某平时省着点花,还让董某去找闺蜜借钱谎称投资。 在二人同居期间,师某并未遵守当初不家暴董某的承诺,甚至变本加厉限制董某的社交。只要董某敢和其他异性有过多接触,就会遭到毒打。 2024年3月份,父亲发现了董某身上的伤痕,气得立即报了警。但警方介入后发现二人是男女朋友关系,所以仅对师某做了批评教育,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。 同年6月20日晚上,师某开车去接董某下班。董某坐上车后思索再三,然后向师某提出了分手。 万万没想到,师某突然抽出一把水果刀,拽住准备下车的董某,不顾董某的哀求,持刀狠狠地捅向师某的脖子。之后师某开车在外瞎转悠,就是不带董某去医院治疗,直至董某死亡后才报了警。 警方赶到现场后,师某称自己是正当防卫,是董某先动的手。然而师某的谎言很快就被识破,一段监控录像还原了师某的行凶过程。 事后,悲痛欲绝的董某父亲坚称不要任何的赔偿,只求法院判处师某死刑。 有网友表示,这是哪门子亲戚?介绍人之前不调查下对方背景的?人家都结婚了还介绍? 还有网友表示,这样的男人太渣了,必须判处死刑。吃软饭还敢家暴杀人?谁给他胆了? 那从法律角度来看,师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? 首先,师某持刀故意伤害董某,且未对董某进行救治,说明他主观上是打算放任董某死亡的。 因此,师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。 《刑法》第232条规定,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只要董某的家属坚决不接受赔偿,坚决不接受道歉,坚决不谅解,那师某大概率会被判处死刑。 即便师某有认罪认罚的行为,但认罪认罚不是必须减轻处罚,而是可以减轻处罚,这是有选择性的,选择的依据就是师某的行为是否恶劣,社会危害是否极大。 师某故意隐瞒已结婚生子,与董某同居生活,还家暴董某,这显然是极为恶劣的,所以师某被判处死缓的概率也极小。 除了故意杀人罪外,师某还涉嫌重婚罪。 师某明明已经结婚生子,却在婚内出轨董某,甚至和董某公开生活居住,这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。 《刑法》第258条规定,有配偶而重婚的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 按照数罪并罚来处置,对师某也应当处死刑。 最后,这给亲戚朋友介绍对象的,一定要先查清楚双方的底细,别为了一点小恩小惠,就胡乱介绍。毕竟一旦分手或闹离婚了,那以后见面得多尴尬。 对此,您怎么看?欢迎留言交流。



扬 帆
女情商不昨地,害了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