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放军现行军衔制 解放军有军官,士官,士兵三大类军衔。 军官军衔共分三等10级。 上将:军委副主席、军委委员、总参谋长、总政治部主任,各大军区正职。 中将:战区副职,军种副职,军事院校正职。 少将:军长、政委,省军区司令员、政委,战区军种部部长。 大校:师长、政委,集团军副军长,省军区副职。 上校:旅长、政委,团长、政委,师机关部门领导。 中校:副团长,营长、教导员,旅机关部门领导。 少校:营长、教导员,副营职,团机关参谋。 上尉:连长、指导员,副营职参谋。 中尉:副连长,排长。 少尉:排长。 士官军衔分为七级。 一级军士长:师级单位技术顾问或装备维护负责人,享有“兵王”称号。 二级军士长:团级单位技术主管,参与装备研发或重大任务保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