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封尉氏,一商户老板以17万元卖了21吨花生米,结果收到转账没两天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成都警方冻结了,成都警方解释这是涉诈资金,派出所民警称要求刘先生给第一受害人退款,然后才能解封银行卡,刘先生表示“退款了,我们花生米怎么办?” 据悉,一商户老板称,前阵子,突然迎来了一个“大单子”。 有位买家找上门来,一下子就订购了21吨花生米,总价17万元。 这对于刘先生来说,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,他满心欢喜地忙前忙后,把花生米称好、装好,看着买家把货拉走。 那天,刘先生像往常一样去银行办点业务,结果却被告知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了。 他一下子就懵了,好端端的银行卡怎么会冻结呢?一打听才知道,冻结他银行卡的是成都警方,理由是这笔17万元的转账资金涉嫌诈骗,属于涉诈资金。 记者随后尝试向涉事民警了解情况,民警表示只有把钱退了才能给他解封银行卡。 刘先生却表示,退了我们的花生米怎么办?民警应该第一时间追查花生米的流向,积极破案给第一受害人挽回损失。而不是把受害者的钱转嫁到我们头上。 这件事,在法律上怎么看呢? 派出所民警要求刘先生将17万元退还给第一受害人以解封银行卡,这一要求存在法律上的争议。 刘先生并非诈骗行为的实施者,其收取货款是善意的。 根据善意取得制度等相关法律原则,刘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基于合法的买卖合同取得货款,应当受到法律保护。 要求刘先生退款,实际上是将犯罪行为的后果转嫁到了无辜的刘先生身上,这对其是不公平的。 也就是说,警方在商户收到涉诈资金、冻结商户的银行账户后,需要依法进行甄别、核实,发现是商户正常交易善意取得的资金,应当及时解冻。 有网友表示,退款可以,请先退花生米。警察应该破案现抓人,不能草率的这样处理,一个老百姓正常交易,至于诈骗警察应该先破案抓人,在挽回被骗人的资金,让诈骗人伏法才是真理。 对此,大家觉得呢?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