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友建议对赖清德进行立案侦查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建议立即对赖清德立案

赵财苗 2025-11-04 21:43:14

网友建议对赖清德进行立案侦查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建议立即对赖清德立案侦查,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儆效尤。 陈中华主任从台湾是中国领土的历史经纬与法理基础不容置疑;赖清德“台独”分裂行径事实确凿,自我供认不讳;立案侦查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;立案侦查是维护法治与和平的必要举措等4方面阐述对赖清德立案调查的必要性和正当性! 陈中华主任的这一建议有一定道理,比较新颖,也具有一定的挑战性。 说“新颖”其实不准确,这更像是把法律的“刀”亮在了明处——早在2024年6月,最高法、最高检等五部门就联合印发了《关于依法惩治“台独”顽固分子分裂国家、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》,这份文件早为惩治“台独”划定了清晰的红线,陈中华主任的建议,不过是对着赖清德的行径“对号入座”罢了。 赖清德的“台独”言行从来不是隐晦的,而是明目张胆的自我供认。就在2025年10月,他还公开宣称不接受“九二共识”,妄称“靠一个中国原则得不到和平”,甚至鼓吹要把台湾地区防务预算提高到GDP的5%。这种言论可不是简单的“政治表态”,对照五部门的《意见》来看,已经涉嫌“顽固宣扬‘台独’分裂主张”,完全符合煽动分裂国家罪的认定标准。更关键的是,他多年来在教育、文化领域推动“去中国化”,篡改历史教材、弱化两岸血脉联系,这些行为恰恰踩中了“利用职权歪曲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”的条款,属于典型的分裂国家罪行为。 法律依据更是铁板钉钉。《反分裂国家法》早明确了分裂国家的法律后果,而《刑法》第一百零三条直接规定了分裂国家罪、煽动分裂国家罪的量刑标准,最高可判处死刑。五部门的《意见》还特别明确,即便犯罪嫌疑人在境外,只要证据确实充分,经最高检核准就能提起公诉,法院可依法缺席审判。这意味着“在台湾就管不了”的借口根本站不住脚,法律的触角早就能覆盖到所有“台独”顽固分子。 有人觉得这“有挑战性”,无非是担心实际执行中的阻力,但恰恰是这种“挑战”,才彰显了维护法治的意义。之前沈伯洋因为家族企业受影响才慌了神,说明“台独”分子最怕的不是口头谴责,而是实实在在的法律追责和利益损失。对赖清德立案侦查,本质上是用法律告诉所有“台独”势力:你们的所作所为不是“政治博弈”,而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,迟早要算总账。 更重要的是,这绝非“破坏和平”,反而是在守护和平。五部门出台《意见》时就强调,严惩“台独”是为了“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”。赖清德这类人越是鼓吹“台独”、勾结外部势力,台海和平的风险就越高。用法律手段及时遏制,就是斩断“台独”勾连的黑手,让那些想把台湾绑上分裂战车的人知道,分裂之路走不通,法律的制裁躲不掉。 陈中华主任的建议,其实是说出了两岸民众的心声:“台独”不是儿戏,更不是特权。法律既然划定了红线,就该对触碰红线的人亮出牙齿。赖清德现在或许还在装腔作势,但五部门的《意见》就像悬在头顶的利剑,真等立案侦查的程序启动,他那些“台独”底气,只会在法律面前碎得一干二净。这不是“挑战”,是法治的必然,更是维护国家统一的应有之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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